关于洛阳市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年8月24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刘庆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财政决算和今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收支情况。全市各级人大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310.7亿元,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应调整为299.6亿元,实际完成302.7亿元,为预算的101%,增长9.1%。加上上级补助、转贷政府债券、上年结余、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44.4亿元。
全市各级人大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合计435.2亿元,执行中加上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转贷政府债券等安排支出,调整后支出预算为524.8亿元,实际完成516.9亿元,为预算的98.5%,增长8%。加上上解上级、政府债务还本、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36.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9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市级收支情况。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94.9亿元,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应调整为88.5亿元,实际完成89.6亿元,为预算的101.3%,增长6%。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8.7亿元,执行中加上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转贷政府债券等安排支出,调整后支出预算为131.3亿元,实际完成126.5亿元,为预算的96.3%,增长3.8%。年终滚存结余4.8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收支情况。全市各级人大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合计97.3亿元,执行中部分县按照法定程序调整为92.3亿元,实际完成57亿元,为预算的61.8%,下降29.4%。主要是从2016年起政府住房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等因素。加上上级补助、转贷政府债券、上年结余等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14.7亿元。
全市各级人大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合计108.5亿元,执行中加上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转贷政府债券等安排支出,减去收入短收因素,调整后支出预算为82.4亿元,实际完成77.6亿元,为预算的94.1%,下降14.7%。主要是收入减收,相应安排的支出减少。加上调出资金、政府债务还本等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09.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9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市级收支情况。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61.4亿元,实际完成34.8亿元,为预算的56.7%,下降40.4%,主要是从2016年起政府住房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等因素。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66.9亿元,执行中加上上级补助,减去调出资金等因素,新增转移支付补助、转贷政府债券等安排支出,减去收入短收及补助县区等因素,调整后支出预算为37.4亿元,实际完成34.4亿元,为预算的92%,增长32.2%。年终滚存结余3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收支情况。全市各级人大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年初预算为4180万元,实际完成6456万元,为预算的154.4%。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等收入,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5612万元。
全市各级人大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年初预算为4180万元,执行中调整为4216万元,实际完成982万元,为预算的23.3%,加上调出资金等支出,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567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993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市级收支情况。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年初预算为3180万元,实际完成5456万元,为预算的171.6%,下降45%。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年初预算为3180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补助,减去调出资金等因素,调整后支出预算为9835万元,实际完成支出700万元,为预算的7%,下降83.7%。年终滚存结余9135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111.2亿元,实际完成121.9亿元,为预算的109.7%,增长6.4%。加上上年结余收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08.4亿元。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18.5亿元。实际完成117.3亿元,为预算的98.9%,增长6.3%。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91.1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全市和市级决算详细情况已在决算草案中说明。
二、2016年预算执行效果和落实市人大决议情况
总体看,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紧紧围绕“9+2”工作布局和“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深入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服务发展成效明显。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05.5亿元,使用省转贷地方政府置换和新增债券资金112.3亿元,实施了一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有效拉动了投资增长。积极为城市建设筹措资金43.4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城市管网、园林绿化提升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古城快速路、310国道、黄河大桥、孙辛路高架桥等重点项目建设。筹措支持企业发展资金5.1亿元,支持小微企业和重点企业实施发展动力转换,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将企业还贷周转金规模扩大至2.3亿元,筹措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3亿元,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办理退税2.3亿元,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成功入围2016年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三年示范期内我市将获得中央财政给予的6亿元奖补资金。
(二)民生保障持续改善。坚持以改善民生为根本,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全市民生支出完成378.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2%。将支持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研究制定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办法,筹措扶贫专项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6亿元、搬迁扶贫资金8.2亿元,支持4.7万名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继续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支持各类群体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开展。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和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将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大病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严格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中职院校特色专业和实训平台建设,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示范项目创建,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三)财税改革不断深化。从编制2017年预算起全面启动市本级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滚动编制工作,将未来三年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支出纳入资金保障范围,提高了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等四大行业纳入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完成营改增政策宣传、税源移交、每月试点情况分析等各项工作。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以市财政局与省财政厅所属豫资公司共同出资的洛阳市河洛新业公司为承接平台,主导推动河洛新业公司与郑州银行和中原银行合作,设立两只百城提质建设投资基金,基金规模各50亿元,助推洛阳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力争取“邮银豫资一带一路(河南)基金”注册地落户洛阳,母基金规模100.1亿元,将吸引撬动信贷和社会投资资金900亿元,优先支持我市产业发展。抓住被财政部确定为全国PPP项目试点城市的重大机遇,严格筛选入库项目,并在北京、上海、郑州、洛阳等地举办项目推介会,助推PPP项目落地实施。截至2016年底,我市共有87个项目入选财政部、省财政厅PPP意向项目库,总投资933.4亿元,其中24个项目确定社会资本方,总投资471.2亿元。
(四)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建立综合治税工作联席制度,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全市53个相关单位和部门为成员,综合治税工作全面推开。不断优化政府采购流程,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监管。充分发挥财政评审职能作用,规范项目结算报批制度和审核流程,进一步提高评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先后组织开展非税收入征缴、财政存量资金等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强化检查结果的运用,促进了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全面清理核实政府存量债务,将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妥善处理存量债务,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全市及市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省定限额以内。
三、2017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各级人大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319.5亿元,1—6月实际完成164.4亿元,为预算的51.4%,增长12.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合计457.5亿元,执行中加上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转贷政府债券等安排支出,调整后支出预算为502.6亿元,实际完成299.8亿元,为预算的59.7%,增长16.7%。
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90.8亿元,1—6月实际完成40.4亿元,为预算的44.5%,增长10.7%。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35.7亿元,执行中加上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转贷政府债券等安排支出,调整后支出预算为142.7亿元,实际完成65.8亿元,为预算的46.1%,增长9.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各级人大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合计75.9亿元,1—6月实际完成18.4亿元,为预算的24.3%,增长12%。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合计83.7亿元,执行中加上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转贷政府债券等安排支出,调整后支出预算为89.7亿元,实际完成22.9亿元,为预算的25.5%,下降24.3%。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39.1亿元,1—6月实际完成3亿元,为预算的7.8%,下降70.4%,主要是土地类基金减收较多。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43.6亿元,调整后支出预算43.1亿元,实际完成8.5亿元,为预算的19.8%,下降5.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各级人大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年初预算为8495万元,支出年初预算为18434万元;1—6月实际未实现收入,支出完成9866万元,为预算的53.5%。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年初预算为5195万元,支出年初预算为14330万元;1—6月实际未实现收入,支出完成9135万元,为预算的63.7%。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初预算173.4亿元,支出年初预算182.8亿元。1—6月,实际完成收入84.8亿元,为预算的48.9%,增长5.9%;支出完成86.7亿元,为预算的47.4%。增长25.3%。
(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增收困难的形势,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统筹作用,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狠抓收支管理,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预期目标。收入方面,受经济运行总体向好、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等积极因素影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3%,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1个百分点;受投资平稳增长、生态环境约束、区域协调发展等压力影响,加之国家减税降费效应初步显现,保持后期财政收入平稳增长面临的困难和压力依然较大。支出方面,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6.7%,其中民生支出222.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2%,就业、教育、科技、农林水、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节能环保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但是下半年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收支矛盾将异常突出,实现财政收支平稳增长压力较大。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及本次会议有关决议,围绕“9+2”工作布局及“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认真落实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全力抓好收支管理。密切关注经济形势走向,加强财税统计和分析预测,切实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积极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加强对县(市、区)组织收入工作的督导,充分挖掘税收潜力,做到依法征税,实现应收尽收。以加快资金拨付速度、保证资金运行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工作方式,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强化落实举措,制定具体措施,不断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
二是用足用活政策红利。根据省委常委会原则通过的《关于支持洛阳市加快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我们将积极与省财政厅对接,争取副中心城市建设的财政激励政策;充分发挥500亿元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效能,积极筛选项目,大力推进产业基金与驻洛央企、科研院所、军工单位开展项目对接,支持洛阳智能装备制造、智能化产业培育、军民融合发展等;利用省财政支持洛阳15亿元历史文化遗址(遗迹)保护专项资金,通过市场化运作,支持历史文化遗迹保护与开发。充分发挥自贸区、自创区“双区”叠加政策优势,设立创业创新投资引导基金,加快运行创新创业种子投资引导资金、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池,以金融助推科技创新;加大支持精准招商力度,落实自贸区财税优惠政策,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活力。
三是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以上。加大扶贫专项资金投入,整合产业发展奖补、移民搬迁、“一事一议”等各类涉农资金,加强扶贫资金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全力支持脱贫攻坚;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对高中建设、职业教育、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和学前教育扶持等政策的落实;大力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切实保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各项民生事业发展。
四是完善投融资管理。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推进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支持传统产业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构建“565”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迈进。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谋划的60个重大专项中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抓住被国务院通报表扬的政策机遇,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及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在推动古城快速路、龙门站综合交通枢纽、轨道交通等已开工重大项目顺利实施的同时,完善PPP项目库管理,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从严筛选项目,加强对项目的督导和技术支持,着力提高项目落地率、推动PPP规范运作。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谋划好王城大道快速路、“四河同治、三渠联动”等项目。
五是规范政府债务管控。根据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主管部门职责,健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严格政府债务举债程序,通过申请省财政厅代发债券方式举借政府债务,规范举债行为,合理控制规模,切实提高财政防风险能力。
六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强化财政预算刚性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除上级政策调整和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的追加预算事项外,一律不追加预算。对于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避免资金沉淀。把财政监督嵌入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切实管控好财政资金运行流程和关键节点,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肃追究责任,规范财经秩序。进一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依法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对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迎难而上,积极进取,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为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