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12-22

——2017年8月24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集中供热总体情况

    我市城区集中供热以热电联产供热为主。2016年底,建成区集中供热面积4500万平方米,覆盖全市708个小区,54万户居民,近年来,我市集中供热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集中供热工作既是民之所盼,也是政之所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亚、市长刘宛康多次过问并做出重要批示,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也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市政府将城区集中供热列入年度重大民生工程,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县区、市直部门为成员的城市集中供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督查集中供热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周例会、专题协调会、现场办公会,推动解决城市集中供热存在的重大问题。通过建立周报、暗访督查,促进集中供热工作加快推进。市住建委成立了城市集中供热项目指挥部和推进办公室,抽调专人,专职专责开展工作,并制定了《洛阳市2017年度城市集中供热工作推进方案》,对集中供热的目标任务、相关责任、推进节点、完成时限予以具体细化,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负责城区供热保障的三家热力公司依据目标任务分工,也成立了相应的推进机构,负责工程具体实施。

(二)规划先行,强化统筹。我市于2015年1月启动了《洛阳市城市区域集中供热专项规划(2015-2025)》编制工作,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于2017年5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规划明确以发展和完善集中供热为主导,以多种供热方式相结合的城市供热体系为目标,以协调合理布局城市热源、热力管网及供热场站为重点,全面提高城市供热水平与保障能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综合提高。热源建设方面,主要为热电厂和区域锅炉房,分三个片区保障:洛河以北四个建成区(涧西、西工、老城、瀍河)以及伊滨区热源点有6个,分别是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华润电力首阳山热电厂、空空导弹研究院供热中心、九都路集中供热中心、东区热源厂和伊滨区1#热源厂,可保障供热面积5000万平方米左右。目前,供热入网面积3000万平方米左右。今年3月开始实施的孟津“引热入洛”工程建成后,将满足我市供热西区(西工、涧西)供热及孟津县部分区域约1200万平方米的供热需求。洛阳新区核心区热源点有3个,分别是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华能洛阳热电有限公司以及西郊调峰热源厂,保障供热面积2000万平方米左右,实际供热面积1400万平方米左右,还有600万平方米的富余。远景规划至2020年,可由伊川电力集团二电厂引热入洛,保障龙门及新区用热需求。高新区域热源点1个,即高新区供热中心,保障供热面积180万平方米左右,目前已饱和。今年启动宜阳龙羽电厂引热至高新区域,可保障1300万平方米的供热面积。远景规划至2020年,可由大唐宜阳电厂引热入洛,保障高新及新区用热需求。供热公司方面,主要有三家热力公司,实行划片供热。洛阳热力有限公司负责洛河以北四个建成区(涧西、西工、老城、瀍河)以及伊滨区供热工作,计划2017年底集中供热入网面积达到3250万平方米。新区热力分公司负责洛河以南新区(核心区、安乐、关林、龙门)以及高新区部分供热区域内供热工作,计划2017年底集中供热入网面积达到1940万平方米。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负责高新区供热区域内供热工作,计划2017年底集中供热入网面积达到310万平方米。管网建设方面,城市建成区170平方公里(东至伊滨区中原大道、西至西南环高速路、南至新区通衢路、北至310国道)内,已敷设供热主干管10条(直径60厘米以上),形成5横5纵的框架。2016年投资4.6亿余元,实施的偃师华润首阳山电厂“引热入洛”工程,使老城、河两区7万户居民受益。同时,结合旧城改造,老城、瀍河区域供热主管网已基本敷设完毕,分支管网正结合市政道路建设同步敷设。

(三)细化任务,建立台帐。去年年底,安排今年的重点工作时,市政府将集中供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提出今年城市区供热率达到65%,新增供热面积800万平方米,后经广泛调研,本着“拉高标杆、力争上游”的原则,在3月4日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会上,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做出了庄严承诺:今年城区供热率目标由年初确定的65%调整为70%,新增集中供热面积由原定的800万平方米提高到1000万平方米,新增供热管网72.5公里。按照这一目标,市政府建立了工作台帐,将任务分解到各热力公司,细化到各城市区,具体到各居民区。在此基础上,为做到精准发力、精准实施,建立了三本台账:一是《2017年度城区新增供热面积台帐》,将全市今年新增的100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细化分解到67个小区、90341户居民,确定了新增供热点位、面积,明确了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具体要求。二是《2017年新建改建供热管网推进台账》,对全市今年新建改建的72.5公里热力管道进行了细化分解,确定了路由、长度、完成时限、投资额度、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具体内容。三是《2017年新建改造换热站推进台账》,对全市今年新建和改造的87座换热站详细点位、投资预算、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明确。目前,三家热力公司严格按照台账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科学组织、压茬实施,整体推进顺利。

(四)以人为本,优化服务。为提高供热质量,保障群众利益,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着力健全完善三项制度。一是采暖费退费制度。供暖季中,经第三方检测达不到规定温度的,供热企业按照规定向用户退还自用户申请测温之日起至温度达标期间的热费。二是财政补贴和奖励制度。主管部门针对三家供热企业的日常管理、工程建设、分户计量、节能环保、供热服务、供热运行等6个方面给予全面的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结果和群众对当季供热服务的满意调查,综合打分后提请财政部门按照《供热保障方案》,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三是不良记录登记考核制度。为强化企业服务意识,对服务投诉多的企业,作为供热单位供热服务不良记录计入综合考评成绩,与企业财政补贴和奖励相挂钩,同时对当年投诉率低于2.5%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截至7月底,全市已完成新增集中供热面积753.67万平方米(已覆盖40个小区、55023户居民),占目标任务的75.37%,新建、改造管网总长度53.18公里, 占目标任务的73.35%,新建换热站64座,占目标任务的73.56%。原定10月底前完成的目标任务有望提前并超额完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们尽心尽力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市的集中供热工作与市委、市人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与民生民心工程的标准还有不小差距、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缺少管理规章。2013年制定的《洛阳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4年底到期,目前尚未出台新的供热规章。对于供热行业规范化管理、供用热双方矛盾解决及相关各方权利义务均无法律依据,直接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和供热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是小区直供率低。目前,我市城区70%以上小区供热由物业公司转供。2015年前建成的小区,基本上是物业公司转供;2015年后,市住建委根据上级要求,建立了供热计量专项验收制度,新建小区都采取由供热单位分户计量、直供收费到户的供热模式。转供变直供,需对现有的供热设施按照规范进行改造,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这就存在居民个人不愿意出资,政府又无配套政策和资金的问题,所以改造难度较大。

三是庭院供热设施不规范。目前,我市大多数供热小区庭院热力管网(二次管网)及设施建设,基本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进行建设。由于建设过程中监管不够,致使内部供暖设施不按相关标准进行图纸设计、材料选购、技术安装,导致供暖质量不达标。

四是老旧居民小区改造不到位。目前,我市有相当部分的老旧居民小区缺乏集中供热设施或集中供热设施年久失修,需要安装或改造。这里面约有1000万平方米的央企、省企和市企所属老旧小区,符合“三供一业”政策,可以享受国家或省、市财政补贴。自2014年以来,我市集中对此类小区实施改造,累计已完成600万平方米,剩余的400多万平方米将在2018年底前完成。其余社会上的老旧小区主要靠居民自筹资金进行安装或改造,因安装或改造资金数额较大,整体推进迟缓,平均每年安装或改造20万平方米左右。

五是老区供热普及率较低。因为历史原因和区域特征,老城区、瀍河区存在旧城改造难度大、城市基础设施欠账多的现实问题,造成供热情况相比其他建成区滞后。

三、下步工作打算

随着集中供热面积不断扩大,供热任务越来越繁重,早计划、早安排、早动手、早落实、早排查、早解决,才能保证供热工作顺利进行。下一步,市政府将紧紧围绕既定目标任务,在市人大的关心支持下,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坚持科学组织,统筹谋划,确保把实事办实办好。重点办好以下四件事:

一是加快研究出台法规。目前,市人大已将《洛阳市供热条例》列入立法计划。2017年2月,省人大批准《洛阳市供热条例》作为立法调研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准备。为此市人大多次组织人大代表深入供热单位和居民小区实地调研,基本摸清了我市供热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赴外地市考察学习立法工作,为条例的制定和出台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洛阳市供热条例》立法工作正在按程序运行,市政府将积极配合抓紧推进。
    二是完善科学运营机制。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完善科学规划,理清各自职责,优化供暖布局,加快推进“三供一业”改造,制定和落实好“热试运”“供暖抢修”“收费退费”“冷暖天应急调控”等一系列机制,建立稳定高效的供暖体系。

三是加强供热企业监管。牢牢站在民生福祉的立场和环境保护的角度,一方面积极淘汰和改造单位小锅炉,推行集中供热全覆盖;另一方面加快供热管网敷设和老旧小区供热设施改造,限制小散企业进行入供热市场,确保供热质量。同时,打破行业垄断,在政府引导下,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供热方式参与竞争,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选择、更实惠的价格、更优质的服务。

四是不断强化服务保障。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充分发挥110联动,12319及各热力公司便民服务热线,开辟网络反映问题渠道,由市供热办会同各热力公司建立问题提前排查机制,及时梳理群众意见,不断理顺民生诉求,进而将供暖工作做的更扎实、更完善、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认真落实城乡低收入家庭和弱势群体的过冬取暖援助减免措施,研究制定由原开发商、政府、居民合理分担费用,由供热企业负责改造或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改造,改造完成后,由供热单位实施维护和管理并直接收费到户的办法,逐步化解难题。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好城市集中供热工作既是一项民心民生工程,也是一项城市功能发展完善工程,更是各级政府履职尽责的一项份内工作、政治任务,有市委的正确领导,有市人大的坚定支持,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回应群众殷切期盼,提前并超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温暖洛城,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