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01-03

——2017年12月27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娄会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截至2016年底,我市共有栾川县、嵩县、洛宁县、汝阳县、宜阳县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伊川县1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455个贫困村,29.16万未脱贫人口。我市脱贫攻坚总体目标是:到2019年,全市6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标准,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今年我市制定了“完成8.12万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偃师市、洛龙区、高新区、伊滨区实现整体脱贫”的目标。目前,全市正按省要求深入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初步核算,10.36万贫困人口达到脱贫退出条件;偃师市、洛龙区、高新区、伊滨区贫困发生率降至1.5%以下,基本达到整体脱贫条件。

一、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

(一)转变作风压实责任,确保脱贫攻坚强力推进。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市委常委会先后8次、市政府常务会每周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4次召开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议,全市多次召开问题整改部署推进会、重点县及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座谈会。脱贫攻坚工作由上至下始终保持了强力推进态势。二是工作作风进一步深入。今年以来,李亚书记14次、刘宛康市长11次深入贫困地区暗访调研,其他市级领导共计200余次到所联系贫困乡镇调研,现场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出台了《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的意见》,切实推进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工作深入转变作风。三是攻坚责任进一步压实。成立了6个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普查与抽查、专项与综合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14次,指导基层整改问题500多个。采取“市县同步、上下联动、异地交叉”的方式,对17个单位党组织和11个县(市、区)党委脱贫攻坚领域进行了“机动式”巡察。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

(二)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确保脱贫攻坚精准扎实。一是夯实精准基础。4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通过“逐村摸排、逐户查摆、逐人核实”,对55.57万户、209.24万人进行了普查;11月份启动了建档立卡动态调整自查整改工作,重点解决了应纳未纳、错误清退、错评、漏评等问题,通过普查和自查整改进一步提高了扶贫对象的精准度,夯实脱贫攻坚基础。二是夯实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基础。2017年共投入资金3.68亿元,规划建设基础设施项目1133个,目前已全部完工;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投资1.26亿元,惠及192个贫困村、6.02万人;全市669个贫困村通动力电率、户户通电率均达到100%,全省电网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665个贫困村实现了通班车,剩余4个村2018年底前完成。三是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对贫困村数量在5个(含)以上的69个乡镇增配1名专职扶贫副书记,按照“三有三带”标准配备调整贫困村党支部书记83名、副书记45名,依规依法暂停村委会委员职务21名。坚持把优秀干部充实到脱贫攻坚第一线,提升帮扶能力,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共从驻村第一书记中选拔22名优秀干部给予提拔重用,涌现出了陈占元、王智、吴和福等一批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典型,有效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农村党支部建设水平稳步提升,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全面推动各项举措有效落实,确保脱贫成效。一是产业支撑更加有力。创新“三金模式”(股金、租金、薪金)“订单生产模式”(企业提供生产订单,组织贫困户生产获取加工费用)等可复制的带贫模式,投入资金3.47亿元,实施到户增收、科技扶贫项目362个,带动贫困户1.86万户6.8万人。建成光伏扶贫电站203.15MW(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建设任务),带动贫困户3.6万户12万人。建成扶贫产业基地1755个(市级26个、县级75个、乡级272个、村级1382个),带动贫困户7.07万户24.16万人。与义乌来料加工联合会签订4年26亿元来料加工战略协议,目前10个县(市、区)已建成扶贫车间543个,签订生产订单8.14亿元,带动贫困户9600人。谋划了12个沟域经济带,带动贫困人口1.68万人。支持带贫龙头企业50家、新型经济主体100家,带动贫困户1.3万户5.2万余人。二是精准施策更加高效。转移就业脱贫方面,落实雨露计划培训17163人、劳动力培训8938人,669个贫困村均建成了就业信息发布系统,开发公益性岗位1000多个,全市2.45万贫困劳动力通过转移就业增收脱贫。易地搬迁脱贫方面,年度98个易地搬迁安置点主体全部完工,90%具备入住条件,建设进度居全省第一。三是基本保障更加到位健康扶贫方面,贫困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全覆盖,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全面落实,贫困户看病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就医结算服务,乡村医生贫困地区签约率99%,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99%,贫困人口健康促进覆盖率95.77%。教育扶贫方面,建立和完善了学生资助体系,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43所,招聘特岗教师1160名,为贫困地区培养全科教师432人。危房改造方面,全市贫困户危房改造已开工6494户,竣工5740户,超额完成省定和市定2017年度目标任务。社会保障方面,新增享受低保贫困户8151户1.82万人,将农村低保年标准由3050元/人/年提高到3260元/人/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低保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进一步提高了特殊困难群体大病救助报销比例。

(四)统筹协调凝聚各方力量,确保脱贫工作保障有力。一是资金投入不断加大。2017年,中、省、市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35亿元(含整合资金),同比增长46%。截至12月21日,全市扶贫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率95.58%(省要求92%以上),统筹整合资金支出率92.56%(省要求80%以上)。探索金融扶贫路子,建立了金融服务、信用评价、风险防控、产业支撑“四个体系”,全年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2.92亿元,累计获贷率23.65%。二是帮扶工作更加扎实。实行市级领导分包重点乡镇、县级领导包村制度,全市50名市级领导分包50个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338名县级领导分包338个贫困村;建立村级脱贫责任组1568个,覆盖669个贫困村899个非贫困村,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贫困户实现全覆盖,切实压实脱贫工作责任。三是社会扶贫更加有力。实施社会化产业扶贫“金果树工程”项目179个,完成投资22.11亿元。实施社会化公益扶贫“爱心圆梦工程”项目992个,募集社会资金7044.8万元。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全市已有134个民营企业帮扶136个村,投资5.48亿元。设立精准扶贫爱心帮扶基金,接受捐赠2400余万元。

(五)创新机制体系,确保脱贫攻坚常态长效。一是建立完善统筹机制,促进脱贫攻坚平衡推进。出台了《关于加强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项目及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机制保障力度,确保各项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匹配。二是建立完善协同机制,确保行业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扶贫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行业部门的职责任务、细化了责任分工,建立了组织领导、目标责任、项目管理、督导推进、考核奖惩5大机制,有效促进了各项政策落地。三是建立完善帮扶机制,充实贫困地区帮扶力量。以县(市、区)为主体,在原有定点帮扶体系的基础上,安排7个城市区对口支援贫困县162个脱贫攻坚任务重的非贫困村。目前,7个城市区共派出对口帮扶单位196个,安排“一对一”帮扶责任人1252人,投入资金500余万元,实施项目153个。四是建立集中托养保障机制,破解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家庭脱贫难题。在宜阳县、伊川县开展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集中托养试点,并在全市全面推广。目前,已建成托养中心19个,安排重度失能残疾人181名。通过集中托养,实现“托养一个人、解放一群人、致富一家人”的目标。五是建立完善宣传动员机制,提高群众扶贫政策知晓度。创新扶贫政策宣传模式,全面启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开展脱贫攻坚领域集中宣讲活动”,实施“五个一工程”(每户发放一套政策明白卡,每家确定一个政策“明白人”,每村设立一个扶贫政策宣传栏,每个县成立一个扶贫宣传队,每周确定一个政策宣传日),采取多种灵活形式,精准解读省市出台的相关脱贫攻坚政策,不断提高贫困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市脱贫攻坚推进还存在不平衡问题。贫困县与非贫困县之间、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之间,还存在非贫困县、非贫困村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推进不快的问题;行业部门之间,还存在部分行业扶贫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全市221个深度贫困村还存在基础条件差、产业发展弱、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的问题。

二是部分产业扶贫项目稳定带贫能力不强。部分产业扶贫项目还存在产品附加值低、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后续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

三是少数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少数贫困户“等、靠、要”思想没有完全根除,发展信心不足,个人不想脱贫。在扶贫与扶智、扶志结合方面还需要持续深入发力,广泛宣传政策举措,帮助群众提高脱贫能力、坚定脱贫信心。

四是少数群众满意度不高。动态调整中部分被删除、清退的群众,收入较低的非贫困户,以及一些上访人员对脱贫攻坚工作满意度不高。

三、2018年主要工作打算

2018年,全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着力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村入户,着力推进党的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落细,着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坚决完成9.94万(以省下达指标为准)贫困人口脱贫,栾川县、洛宁县、宜阳县、伊川县4个贫困县脱贫摘帽的年度目标任务。

(一)在落实精准施策上下功夫。抓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把好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关。抓好精准帮扶,因村、因户、因人施策,提高扶贫措施精准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盯紧脱贫成效,确保脱贫户经过帮扶或自身努力,家庭有相对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有效降低贫困发生率、漏评率、错退率。

(二)在促进脱贫增收上下功夫。一是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可实施产业扶持的贫困户有效覆盖。谋划储备产业扶贫项目2213个,规划资金50亿元;大力推进义乌来料加工项目和扶贫车间建设,力争2018年年底产值规模达到15亿元;谋划新建10条沟域经济示范区;重点推进优质林果、生态家禽、食用菌、中药材、乡村旅游等优质带贫产业,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带动群众增收。二是金融扶贫,利用资本市场助力脱贫攻坚的“绿色通道”政策,培育贫困地区上市后备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推广栾川县普惠金融扶贫模式,完善提升金融扶贫“四个体系”建设,小额信贷累计发放量计划增至15亿元,贫困户获贷率达到30%。三是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完成剩余2.03万名贫困人口搬迁任务,同步推进搬迁安置和产业培植。四是实现3.5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三)在推动平衡发展上下功夫。积极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一是紧盯1个深度贫困县、221个贫困发生率超过20%的贫困村脱贫,加大投入力度,出台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县和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政策;搭建帮扶平台,动员各种力量重点帮扶深度贫困地区,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到深度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引导整合各方资源有效配置到深度贫困地区。二严格落实非贫困县非贫困村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确保非贫困县非贫困村扶贫投入与脱贫任务相匹配。

(四)在提高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一是抓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提高贫困群众生活质量。谋划储备项目3840个,规划资金65亿元,完善贫困村通村公路、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和医疗、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贫困群众生活质量,确保贫困村脱贫质量。二是抓好行业扶贫政策落实,大力实施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危房改造和社会保障,抓好科技扶贫等专项工程,提高脱贫攻坚综合效益。三是开展扶贫政策培训宣讲活动,健全扶贫政策咨询和正向引导机制,坚持扶智扶志结合,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督促行业部门全面落实普惠政策,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五)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上下功夫以“七查七看”为主题,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治理扶贫领域7类30个方面的具体问题,通过治虚、治浮、治假、治躁、治松、治腐,持续改进作风,着力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村入户,着力推进党的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落细,着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举措落地见效。持续加强督查巡察考核工作。对照脱贫攻坚考核标准,加大暗访督查力度,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查实情、摸实底,促进全面工作落实,真正实现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确保完成2018年脱贫目标任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