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01-04

——2017年10月25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曲海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近三年来审判监督工作情况。

一、审判监督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持续强化审判监督意识,不断完善审判监督机制,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一是坚持依法审查立案。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精神,畅通再审申请渠道,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负责再审案件立案工作,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依法受理,对不符合法定再审条件的,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申诉复查案件1656件,决定再审413件,审结314件。其中,市中院共受理各类申诉复查案件1070件,决定再审170件,审结132件。同时,严格规范申诉复查案件办理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的权利。

二是不断强化再审监督和审级监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监督”的原则,对受理的再审案件,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依法坚决纠正确有错误的判决,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认真审理二审案件,全面审查上诉案件的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维持正确裁判,纠正不当裁判。2015年以来,通过再审程序维持原生效裁判64件,对确有错误的案件直接改判或指令审理112件,发回重审34件;通过二审程序改判2353件,发回重审1548件,发改率为20.6%。

三是着力化解矛盾纠纷。针对多数再审案件当事人对立情绪大、矛盾激化的特点,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中心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主动进行调解提示、释法析理,及时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2015年以来,通过再审调解结案35件,占再审案件总数的10.7%,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四是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强化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实质性审查,从严把握职务犯罪、金融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条件和幅度,确保结果公平公正。逐步扩大开庭审理范围,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旁听,并通过网络直播庭审,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2015年以来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7800余件,开庭审理率达到43.8%。

(二)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一是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健全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规范办案程序,从立案审查、排期开庭、文书送达、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对案件进行跟踪管理,促使审判活动按时、有序、依法进行。建设法院信息化集控中心,全面推进网上办案,强化对立案、审限、结案等关键节点的实时监管。院庭长根据职责权限,对审判流程运行情况进行查看、操作和监控,提示纠正不当行为,督促案件审理进度,同时全程留痕,实现由个案过问向宏观管理转变。

二是持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加强节点监督、事后评价,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建立随机分案、合议庭成员随机组合等机制,防止形成“利益圈子”。制定院庭长权责清单,明确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和法官之间的审判职责与管理职责,做到职权定位科学规范、职权边界清晰明确。建立专业法官会议、案件评查委员会,先后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制度,健全文书、庭审评查工作机制,实现审判监督的制度化、程序化,促使法官办案责任心更强,工作更加细致规范。

三是完善执行工作监督机制。建成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加大异地交叉管辖力度,健全完善两级法院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的执行管理体制,确保执行标准一致、执行实施高效。对执行案件采取分段式流程管理,由不同的审判、执行人员集中办理,着力实现执行裁决与实施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全面应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执行案件流程节点,形成执行法院、上级法院、当事人对案件多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有效解决消极执行、违法执行等问题。

(三)增强接受外部监督意识,促进审判公正高效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全面贯彻《监督法》,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关于民事审判工作、司法规范化和司法体制改革等专项视察和调研,有力推动了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认真办理意见建议,先后办结代表建议37件,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强化接受监督的主动性,

先后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旁听庭审1500余人次,视察法院400余人次。依法办理人大交办、代表关注案件,及时报告办理进度,并在裁判结果确定后及时反馈案件办理情况。尤其是对于代表发现问题、建议再审的案件,坚持严格审查、依法办理,符合法定再审条件的,坚决启动再审程序,并及时进行反馈,确保代表监督权落到实处。

二是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及时受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并一律实行开庭审理,对于确有错误的案件,该发回的发回重审,该改判的依法改判。2015年以来,共审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00件,其中改判58件,发回重审25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并及时回复,全面贯彻了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三是积极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指定专人联络政协委员,主动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密切联系群众、监督审判活动的作用;多次召开律师、企业界代表座谈会,并聘请廉政监督员,主动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自身工作。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全市法院上网各类裁判文书13万余份,进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5400余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00余次,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

(四)切实强化看齐紧跟意识,持续打造过硬队伍

一是着力加强思想建设。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大讨论和“转作风、提质效、树形象,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专题活动,着力解决在法治信仰、司法理念、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干警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模范法官。

二是着力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凭党性、凭业绩选干部,注重在急难险重一线培养使用干部,树立了务实重干、敢于担当的用人导向持续开展“严格规范司法、确保公平正义”专项活动,组织16个基层法院采取推磨和交叉、明察和暗访、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作纪律、庭审纪律、窗口服务等事项进行全方位督查问责,坚决杜绝工作粗暴、纪律松弛等不良行为。

三是着力强化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大力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作风导向,深入推进家风建设,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加强干警日常警示教育,深入推进标本兼治、以案促改,教育法官用好手中权力、守好廉洁底线。坚持硬起手腕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绝不手软。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对218名干警进行问责,其中对29名违法违纪干警予以党政纪处分。

二、审判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再审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由于再审案件多为疑难复杂案件,加上个别法官顾虑信访因素有畏难情绪,造成一些案件审理周期长、结案率低。二是工作机制有待健全。审判监督与涉诉信访协调联动机制尚不健全,影响了源头治理效果;对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指导力度不够,还存在裁判尺度不统一的问题。三是审判监督力量薄弱。特别是法官员额制改革后,专门从事审判监督工作的法官人数普遍减少,加之培训力度不够,自主学习意识不强,影响了工作正常开展。四是监督管理办法有待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如何从制度上强化对员额法官的考核、管理,确保法官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力,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三、审判监督工作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审判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一是强化创新意识。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各项要求,积极探索审判监督工作新办法,试行院长办理审监案件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审判监督工作水平。尤其是针对再审案件疑难复杂、矛盾难以化解的实际困难,探索引入第三方力量,充分借助律协、专家咨询委员会等资源,帮助进行法律研判、矛盾化解。

二是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着力健全完善审判监督管理制度,围绕再审案件反映出的问题,不断加强对一、二审案件的监督指导,进一步优化细化办案考评尺度,合理配置调解率、发回改判率等考核指标,促进法官科学、高效办案。充分发挥审级监督职能,二审应当改判的坚决予以改判。对共性问题、新类型案件进行集中调研、专项评查,最大限度地统一司法尺度,确保类案同判。

三是持续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审判监督与涉诉信访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调对接中心矛盾化解的前沿窗口作用,引导群众多渠道选择纠纷解决途径,推动矛盾实质化解。不断加大再审案件调解力度,努力提高调撤率,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探索法官员额制改革背景下的队伍建设方式方法,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确保审判监督队伍过硬。

五是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坚持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回应群众期待的重要内容,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依法办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不断改进审判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人民满意度。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关乎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不断改进法院工作,进一步提高审判监督工作水平,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为扎实推进“9+2”工作布局,加快建设副中心、打造全省增长极,奋力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