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8-01-05

——2017年12月27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马春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本级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和要求,市审计局针对今年“本级审”查出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了整改落实建议。市长和主管副市长相继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针对审计发现问题逐项整改。市政府督查室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督办事项,下发了督办通知,将审计发现问题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明确整改要求和责任,提高了整改效率和质量。市审计局、监察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检查审计整改情况。依据整改任务清单,建立了整改台账,整改到位的及时“对账销号”,确保整改问题应改尽改。审计整改共涉及六类30个问题。截至目前,24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6个问题部分整改到位。

(一)市级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关于一般性项目与专项资金项目界线不清的问题。

市财政局已在2018年的预算编审中明确要求并督促预算单位分清项目属性,准确填报一般性项目与专项资金项目。

2.关于市级预算资金年初未细化到县区的问题。市财政局2017年印发了《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滚动编制市级2018-2020年财政规划的通知》中明确要求:“除不可预见费、应急救灾、市级预备费、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特殊要求的专项资金外,其余专项资金原则上要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或县(市、区)”,市财政局要求其业务部门及时和县(市、区)沟通,努力提高市级预算资金年初细化到县区比例。

3.关于专项资金整合不到位的问题。目前,除产业优化资金、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已到期不再执行,其余涉企资金,市财政局将建立财政补助企业项目信息库,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对涉企资金的监督管理,以避免重复享受财政专


 

项补助资金。

4.关于部门追加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市财政局已通过科学编制预算,尽量减少预算追加。并对确需追加的资金要求科学论证,精准测算追加金额,按规定加快执行。同时加强支出管理,督促预算单位根据年度预算安排、追加指标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提高项目支出用款计划与项目进度管理的协调性。

    (二)伊滨区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5.关于未及时批复预算13260.4万元的问题。伊滨区财政已将资金按要求全部批复到位。

6.关于应缴未缴国库收入226.86万元的问题。其中属于区级未缴国库的收入93.45万元已全部缴入区级国库;其余133.41万元记账不规范的问题已按规定调整了有关账户。

7.关于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的问题。除按规定保留的11个账户外,剩余的24个账户将于今年12月前全部核销完毕。

  8.关于违规出借财政专户资金400万元的问题。该资金已于2017年11月21日收回伊滨区财政。

9.关于未盘活财政专户资金3466.17万元的问题。伊滨区财政局已将财政专户的3466.17万元资金全部收回国库。

(三)地税征管存在的问题。

10.关于市地税局所属12个地税分局对61家企业未及时征收税款3555.16万元;少征收5家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89.33万元的问题。市地税局建立应征未征税款整改台账,逐户甄别,依法采取各类征管措施,将应征的各项税款追缴入库。截至目前,共补征税款2654.16万元,加征滞纳金266.65万元。对生产经营困难、处于停产状态、确实无力缴税的纳税人,采取下发限缴通知、发布欠税公告等征管措施,积极清欠追缴。

11.关于市地税局所属5个地税分局人为调节税收进度,预征15家企业税款11038.66万元的问题。市地税局积极梳理税款类别,要求相关单位严守组织收入纪律,坚决制止人为调节税收进度,并严格了组织收入执纪问责机制,确保各项税收收入依法合规征收入库。

    (四)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12.关于2个预算单位在预算管理方面存在预算编制不严谨、预算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市科技局已同财政部门沟通调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促使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更加科学化;市水务局已将未执行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30万元,支出22.32 万元举办了两期全市移民干部后期扶持工作培训,剩余7.68万元将按规定备案2018年培训项目;市水务局洛阳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体系建设项目专款144万元已全部支付到项目建设单位,并且项目已经安装调试完毕。

13.关于2个预算单位存在应征未征、截留坐支、应记未记收入的问题。市体育局在3月将挂账的3.3万元已上缴财政;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向市财政局沟通,将中心各类支出收入全部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管理体系。

14.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市口岸办收回相关结余资金,补登部分错登、漏登的账目,做到账实、账证相符;市公路管理局针对培训支出无明细清单的问题,联系培训酒店,根据其台账补齐支出明细清单,局纪委对财务负责人、财务经办人和业务科室报销经办人进行了约谈,并建章立制出具《洛阳市公路管理局财务开支管理办法》,加大对经费支出的制度化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开支、违规报销单据问题发生;市科技局已于2017年7月将重新开具的19.7万元合规票据替换入账。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

扶贫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问题,各县党委政府做到边审边改边规范。市扶贫办成立了审计整改领导小组,向有关县下发了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整改步骤、整改任务和整改要求。

15.关于扶贫工作精准识别等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仍需细化巩固的问题。6个县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明确责任逐户摸排、查证,并通过村、乡公示对不合格人员进行清退删除;采取措施提高县健康、教育、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比率,同时贫困家庭子女等生活困难学生享受的教育扶贫资助已按标准补贴到位,共向1953名困难学生发放教育资助105.09万元。

16.关于部分扶贫项目追求短期效应,未实现预期效果的问题。4个县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明确责任,对存在问题的扶贫项目,除个别种植项目因错过季节无法实施外,其余项目通过督促项目恢复生产、维修损坏的基础设施等措施,已整改到位。

17.关于基层扶贫资金统筹和监管仍需优化的问题。各县对2016年度未实施项目实行项目终止,整合收回计划资金5656.24万元,并入2017年扶贫涉农整合资金中统筹使用。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环境保护局将整改台账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各相关县(市)政府,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月调度内容,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审计发现问题39项,已完成整改35项,整改率89%。

18.关于部分“蓝天”、“碧水”行动计划工程29个项目未能按期建成投运的问题。有关县(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督导,加快验收,加速调试,推进了项目建设。截至目前,25个项目已建成投运。

19.关于市本级和6个县市滞留财政专项资金合计3600.30万元的问题。截至目前,已下拨财政专项资金3498.30万元,收回财政102万元。

20.关于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抽查市本级和2个县下达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决定789个,未执行327件,未执行金额4574.37万元的问题。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整改。截至目前,市本级及2个县区环保部门规范了环境执法流程,补充完善了相关档案资料和处罚手续,健全了相关制度,提升了以罚促管的效果。

(六)重点专项资金存在的问题。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1.关于部分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问题。30户违规享受租赁补贴家庭全部及时取消了资格,退出保障,3.32万元补贴资金全部追缴;151户违规获得保障住房家庭,采取收回住房、调整保障待遇方式全部整改。嵩县和栾川县75户家庭虚报冒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1.57万元,已全部收回。

22. 关于部分县(市)存在资金闲置或住房空置的问题。闲置资金问题,通过财政收回重新安排、加快资金拨付等措施完成整改。2565套住房空置问题,5个县区分配入住1698套,余867套位于产业集聚区闲置住房,部分已达成租赁意向,部分已制定整改计划,正在整改。

23.关于安居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8个县(市、区)23个项目10316套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不规范。市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项目审批手续不全问题,开辟办理绿色通道,加快建成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目前,21个项目9460套整改到位,2个项目856套因规划调整、投资主体变化等原因,暂未整改到位。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4.关于规划项目推进和落实方面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更改项目地址和内容、缩小建设规模、未经审批变更工程量的问题。嵩县、伊川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均已完善了相关设计变更手续,并要求引以为戒,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严格办理各项手续,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5.关于项目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问题。伊川县政府统筹整合资金2341.79万元,用于规划的24项目,已在今年9月前全部完工。

26.关于维修基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嵩县和伊川县人民政府已分别出台相关维修基金制度,下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执行,并已建立维修基金账户,由各县水利局负责管理。

27.关于项目闲置的问题。伊川县针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因设计不合理或后期管理不善导致项目闲置的12个项目,逐个查明了存在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发挥了项目作用。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8.关于部分乡镇未据实核减补贴面积的问题。伊川县白沙镇、城关镇、水寨镇三个乡镇于2017年9月8日共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土地面积 7620.82亩,其中白沙镇3138.99亩,城关镇2935.39亩,水寨镇1546.44亩,已核减到位。

29.关于个别村组将集体地以个人名义套取种粮补贴后归集侵占为公用经费,而未兑现给实际种地农户的问题。孟津县城关镇对贾滹沱村217亩机动地全部核减,不再发放补贴,将截留的机动地耕地保护补贴4.46万元全部上缴县财政局,责成城关镇纪委对贾滹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会计以及10个组的组长进行责任追究,目前正按程序办理。

30.关于种粮补贴款未发放到位、形成资金结余的问题。洛龙区龙门办事处已于2017年9月将结余资金0.45万元退回区国库,已完成整改。

二、审计移送处理情况

今年市审计局加大了对审计案件的移交处理力度。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当地党委政府移送违法违规问题和案件线索45起,已处理201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58人,通报、诫勉谈话等43人。

从整改情况看,还有个别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推进慢,整改效果不理想。二是企业或个人由于经营状况差,难以在短时间内筹集到足额资金补缴税费。三是问题情况较为复杂,特别是少数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逐步梳理解决,如一些棚户区改造项目未批先建、手续不全,影响验收入住的问题。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力度,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分析,确保整改到位。对已经整改的问题,我们将继续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促进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整改的制度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