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骆延军等7人职务的通知

2018-01-16

洛阳市监察委员会:

根据赵会生主任《关于提请骆延军等7人任职的议案》(洛监文[2018]1号),经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18年1月14日审议通过,任命:

骆延军任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李文俊任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温清任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王晓予(女)任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正县级);

刘赤炜任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闫洁(女)任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迎胜任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