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骆延军等7人职务的通知
2018-01-16
洛阳市监察委员会:
根据赵会生主任《关于提请骆延军等7人任职的议案》(洛监文[2018]1号),经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18年1月14日审议通过,任命:
骆延军任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李文俊任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温清任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王晓予(女)任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正县级);
刘赤炜任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闫洁(女)任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迎胜任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