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党组会议

2018-03-07

    1月2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洪福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成员付洪波、刘凌君、徐建峰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云霄、机关各委室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部署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民主生活会有关事宜,对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及有关会务工作进行了总结,会议研究了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拟决定重大事项清单并对春节前工作进行了安排。

    马洪福强调,这次民主生活会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每位党组成员都要认真准备,通过座谈、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企业和基层群众等各方面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党组成员的意见建议,要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认真撰写党组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马洪福要求,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制度。常委会党组和人大机关党组成员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本部门本委室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