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李砺瑾
12月27日至28日,召开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全市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该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
截至12月24日,我市优良天数达到209天,超过省定目标10天,超过去年优良天数(166天)43天。7个政府环境责任目标地表水考核断面年平均值达标率100%,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呈现改善趋势。
今年,我市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控煤方面,我市共拆除438台燃煤锅炉,取缔13119个燃煤散烧设施;完成38台大吨位燃煤锅炉提标治理;74家唐三彩企业和204家铁皮柜制造企业完成“煤改气”。
在控排方面,我市共完成62家非电企业和11家水泥企业废气提标治理,146家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9家企业在线设备安装。
在控尘方面,816个各类施工工地全面落实扬尘防治措施,800余辆渣土车完成密闭改装。
在控油方面,我市共完成282家企业VOCs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和80个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
在控车方面,我市共检测机动车51.3万辆,凡排气不合格车辆责令整改,限期复检。采取限行、绕行、优化交通配置等措施,提高车辆通行率,减少怠速排放。
在应急管控方面,今年全年共启动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25次(110天),有效缩短了污染过程,降低了污染强度。
2017年,我市完成7个市级和22个县级水源地整治任务。涧河、瀍河黑臭水体整治已基本完成。我市被省环保厅确定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目前《洛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正式印发实施。
全年我市共立案查处环境案件1290起,下达处罚决定1248起,罚款金额3370万余元,结案932起,向司法、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6起,有效捍卫了法律尊严,树立了新环保法的权威。
2018年,我市将继续以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深入开展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市地表水责任断面达到省定目标要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达标率100%。在大气方面,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PM10年均浓度达到100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每年增加10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