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孟半朝”
◆河洛乔子
(接上期)
三、兵部尚书李际期
李际期(1607-1655年),字应五,一字元献,今孟津会盟双槐人。明末清初皆为官员。官至兵部尚书。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进士。后仕清,任户部主事。历升浙江提学道、浙江按察司佥事、浙江分巡金衢道等职。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升任刑部右侍郎,改任左侍郎,次年升任工部尚书,转任兵部尚书。同年卒于任内,谥僖平,太子少保。
先世山西长子人,九世祖德以寇徙孟津。李际期出生于旧孟津县城东八里的双槐村。其天质聪慧,明崇祯庚午年(1630年)中举,十年后,崇祯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又中进士。
据清代的《孟津县志》记载,崇祯十四年(1641年),闯王李自成进入河南后,迅速占领了河洛地区,为躲避战乱,沿河的居民都想渡到黄河北岸,但是当时的守河官员却命令断航,阻止百姓北渡。得知此事后,正在孟津家中的李际期立即与守河官员协商,承诺愿承担一切后果,并以自己全家百余口人做为人质,请守河官放百姓过河,守河官这才允许开航。之后,百姓连续渡河三昼夜,暂时躲避了战祸。民皆泣拜曰:“李公生我”。事后三县百姓在李氏祠堂立“救活万人碑”一通。李际期死后,乡亲们便将其牌位供入了乡贤祠。“义渡乡邻”之美德善举,一时在朝中上下和孟津乡里传为美谈。
后仕清,任户部主事,多劳绩。顺治二年(1645年)典会试;顺治三年,视学两浙廉明为一时冠。杭州碑林有《两浙文宗李公学政碑记》。
再迁浙江分巡金衢道。金衢一带原来的赋税征收原为货币,后改征实物,耗费百姓的人力财力,怨声载道。他向巡抚多次建议陈述利害仍征收货币,得到朝廷允许。金衢一带多盗贼,际期约三衢诸营,避实击虚,贼大惊,以为神,多乞降。际期开诚导谕,皆免罪为民。后又招降王圆升。顺治十年内召。十一年(1654年)升刑部右侍郎,改左侍郎,次年升工部尚书,转兵部。善兵略。
《世祖章皇帝实录44卷》载曰,李际期在浙江金华主持试务,看到汉人生员奋笔急书,不禁联系到"剔发令"有感而作满字诗:“满洲衣帽满洲头,满面威风满面羞;满眼干戈满眼泪,满腔忠愤满腔愁 。”从诗中不难看出他对民族衣冠的沦丧,和屈居异族统治之下的强烈不满。可他又一直在顺治朝生活12年,且位居高官,其仕途坦荡,当过兵工两部的尚书。另一个孟津老乡王铎是礼部上书,这就出现了一朝两尚书的局面。当时被朝中同僚戏称"孟半朝"。
就是这样一位爱民如子的官员,却因为顺治皇帝一句感慨吞金而亡。顺治十二年,李际期升任兵部尚书。李际期治军严明,赏罚分明,颇得将士爱戴。有一次,李际期陪顺治皇帝出巡。当时酷暑难耐,顺治皇帝就连续传旨三次,让军士停下歇息,但军士们仍疾行如故。皇帝便让李际期传令,传令刚下,全体军士立即原地休息。顺治皇帝于是感慨地说:“君王三宣,将军一令啊!” 这句不经意的感慨颇有褒奖之意,李际期听后却寝食难安,惊惧之下,他竟吞金毙命。
在今孟津县会盟镇老城村东南方的田地中,有一处占地9100平方米的长方形墓园,这正是清朝顺治年间历任工部尚书、殿试读卷官、兵部尚书李际期的葬身之所。此墓园由北部的墓冢及其附属石刻和南部的神道石像生组成。园内遍植杨树。墓冢位于墓园北部,高约4米、底部直径约12米。墓冢前,写着“大清太子少保工兵尚书僖平李公之墓”的墓碑匐倒在地。墓碑南侧的供案四周,铺首衔环、帷幕、海水云龙等浮雕图案仍然依稀可见。
在河洛地区现存的尚书级别官员的坟墓中,李际期墓有着保存最为完好的一组清初石刻。这些石刻造形敦厚,雕刻冼练,神形兼备,是研究我国石刻艺术发展变化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李际期墓于2006年6月被省政府公布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乔允升、王铎、李际期作为“孟半朝”的代表人物,无论为人、做官、书画、文学、还是碑帖及墓葬等,在河洛文化和国学史志上都有着极高的挖掘、研究、探讨价值,对历史文化的传承发扬有着极其深远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系涧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乔耀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