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国家治理现代化推向新高度

2018-03-30

  2018年2月26日至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从范围上看,既涉及到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也涉及到武装力量体系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等等;从历史中看,既要立足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又要着眼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基础、立支柱、定架构。因此,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非常关键,形成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总体效应关系成败。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需要我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党政军群各方面机构改革配合,真正形成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改革局面。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锐意改革,确保完成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将国家治理现代化推向新高度。

《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