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召开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2018-04-20

    3月29日,栾川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亮主持会议,副主任胡超、郭文华、杨栋梁、张剑敏及常委会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王鑫,县法院院长刘云锋、县检察院检察长王银轩列席会议。
  与会人员首先集体学习了新宪法。随后,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
  今年我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建设“两个机关”为统领,坚持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推动发展是第一要务、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新时代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战略部署和任务要求,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深化改革创新、推进依法治理三大重点,扎实推进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乡镇人大、从严治党和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栾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工作要点为: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2、加强法治监督,保障法律施行;3、加强监督工作,提升监督实效;4、完善重大事项决定和规范人事任免工作;5、注重代表工作,切实保障依法履职;6、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7、抓好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事项 。会议决定任命:黄正煊同志为栾川县农业局局长;史永生同志为栾川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决定免去:王跃红同志栾川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高健力同志栾川县农业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