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2018-04-20

    3月29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苏焕章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宪法修正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城乡建设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2014年以来行政诉讼工作调研所提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能够按照审议意见逐条提出整改措施,并以整改为契机带动整体工作提升,实现了常委会以监督促工作提升的目的。会议对各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

    苏焕章主任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乡镇人大主席、人大代表要加强法律学习和业务学习,认真学习2018年度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分月安排,学习相关领域知识,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切实提升审议报告的水平,提高审议意见质量,推动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一府两院”要对人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加大落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负人民寄予的厚望,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单志敏、乔万里、韩向阳,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7人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王晓辉,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府办、法院、检察院、审计局、住建局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