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共同思想基础 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系列述评之一
我国宪法发展史上又一次矗立起重要里程碑: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时隔14年再次修订,是时代所趋、事业所需、民心所向。学习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宪法,筑牢奋进新时代的思想根基、激发奋进新征程的新作为,必将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宪法保障。
新时代呼唤宪法与时俱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宪法保障
全国人代会闭幕不久,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就参加了一场司法部召开的律师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座谈会。
“此次修宪,体现了时代的选择、历史的选择和人民的意志,有利于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内在统一,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内在需求,有利于党的执政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内在统一。我们律师队伍尤其要身体力行、提升自我,做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维护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高子程的发言表达了与会者对宪法修改的共同认识。
与时俱进是我国宪法的重要品格,修改后的宪法,“精、气、神”更充沛。
面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宪法作出适当修改,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实际上解决了宪法的进步性、长期性和稳定性问题,保持了宪法持久的生命力。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前进的方向,必须以科学的思想理论作为行动指南。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十九大确立的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也是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
广大干部群众以各种方式学习宪法,表达着共同的心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之中,作为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用以引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破解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就能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这次修宪的鲜明特征和重大成就之一,就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进了宪法与党章的有机衔接,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国家和社会全面领导的根本性制度保证。”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说。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表示,新修订的宪法全面吸收了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实践创新成果、制度创新成果,更好适应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参加了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对新修改的宪法有着深刻认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研究员高杰说,宪法修正案把党的领导写进总纲中规定国家根本制度的条款,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等等,都体现了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完善,为党的长期执政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根本制度保障。
新征程迎来新护航——用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国家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翻开新修订的宪法文本,序言部分即可清晰看到:“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广大干部群众和专家学者认为,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是宪法对国家发展作出的权威性描述,以根本法形势确认了国家未来发展的蓝图,引领全党全国人民把握规律、科学布局,在新时代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
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方向——
“此次修宪犹如吹响了面向未来的号角,是在宪法层面对全党全国人民的一次‘战前总动员’,以此确保我们的道路不动摇、目标不动摇、方向不动摇、方略不动摇。”复旦大学政党建设与国家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郑长忠说,当前要加大力度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提高认识、坚定共识,使宪法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最根本的秩序保障和制度规范。作为专家学者,我们也要贡献一份力量,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宪法、尊崇宪法。
全面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将给全国人民带来巨大鼓舞和持久动员——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塘约村党总支书记左文学认为,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在宪法层面进一步明确,极大激发了基层干部的信心和决心,也必将增强全国人民的信心和斗志,凝聚起奋进新征程的强大力量。
当前,乡村振兴战略正给广大农村地区带去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左文学表示,将把贯彻实施好宪法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敢于探索、勇于创新,在法治轨道上不断释放农村潜能与活力,进一步实现农村发展、农民富裕。
扎实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将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
全国人大代表、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市长旺堆表示,宪法修改让少数民族地区的干部群众更加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他说,今后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用实际行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地生根、结出硕果,按照宪法确立的发展目标持续奋斗,把祖国和家乡建设得更加美好。
新保障激发新作为——在宪法统领下凝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既要深入全面,也要重点突出,要把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落实到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去,确保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确保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的全面贯彻。
要在宪法统领下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是党中央一以贯之的鲜明立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这次宪法修改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符合法治发展规律。
他认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依据,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升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水平。
要在宪法统领下更好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为此,修订后的宪法,依然确立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使我国人民享有的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丰富的参与实践。
贯彻实施好宪法,就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激发和弘扬中国人民的伟大民族精神,实现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要在全社会营造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捍卫宪法的良好氛围——
3月11日宪法修正案通过后,各地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江苏、辽宁、陕西等地纷纷组织宣讲团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开展宣讲宪法知识,通过组织专家讲座、知识竞赛、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形式讲好宪法故事,增强宪法自觉。
“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实施宪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纪录片学会副会长王建国说,“要通过我们的文艺作品,培育全社会的法治精神,让更多群众知宪法、懂宪法、守宪法。”
奉法者弱则国弱,奉法者强则国强。“领导干部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关键少数’。”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凤城市政协副主席陈德表示,确保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宪法权威才能树立。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决维护宪法权威,依宪治国向前推进的步伐就能大大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根基就能不断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