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闽浙七地市开展人大信访工作调研的情况报告

2018-05-25

◆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人大信访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根据2018年工作计划安排,4月13日至22日,市人大由一位副秘书长带队,组织信访办有关同志参加,先后到浙江省、福建省七个地市(分别是绍兴、台州、温州、福州、泉州、厦门和漳州),进行人大信访工作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相互讨论、实地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这几个城市的人大信访工作进行了深入了解。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所到地市的主要做法

  总的来讲,上述两个省、七个地市的人大信访工作,能够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工作方针政策统揽人大信访工作,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为立足点,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着力点,以强化监督、推进案结事了为落脚点,都在积极探索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各个地市都取得了显著成效,都有很值得借鉴的经验。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确保了人大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地市人大把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和人大整体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摆到重要工作位置。这几个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和分析形势,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强化了人大信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提高人大信访案件的办理实效。常委会协调整合法检两院和政府信访局合力,凸显人大信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二是机制完善健全,促进了人大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建章立制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有力保障。相关地市人大制定出台了《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办法》等多项制度。建立和完善接访处信的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人大信访工作秩序。绍兴市细化人大信访工作流程,坚持重要案件重点监督,叫响“最多跑一次”。台州市制定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立律师参与制度,为群众解惑释疑,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了办结速度和办案质量的提高。泉州市坚持实行分析通报制度,人大信访室通过编发《人大信访简报》,定期向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通报来信来访情况和各承办单位对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推动了全市人大信访工作的开展。

  三是加大督办力度,推进人大信访案件的有效终结。各地市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督办力度,力促信访事项解决。泉州市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人大对各类信访事项,认真登记,打包转市直有关部门及县区人大常委会办理。绍兴市、温州市加强联系形成合力,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加强与同级“一府两院”和各镇(乡)、街道的联系、协调、沟通工作,人大定期交流信访情况,参与政府研究信访案件,发表建议性意见,构建起了群策群力解决信访难题的大信访工作格局。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审议督促信访案件的办理,人大常委会经常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办理人大交办督办信访案件工作的情况报告,提高了承办单位的重视程度,强化了有关部门办理人大信访案件的责任意识,促进了信访案件的办理落实。

  四是积极适应改革,在强化监督中推进人大信访工作深入开展。大部分地市坚持把人大信访工作与监督工作有效结合,为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提供服务。台州市人大坚持对带有普遍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梳理,报送常委会领导及有关部门,为常委会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准确提供信访信息。温州市人大信访办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较大的问题提请纳入常委会监督计划,推动相关问题的有效解决。泉州市、漳州市人大信访办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在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中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我市人大信访工作的现状及下一步建议

  近几年来,我市人大信访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依法有序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对照上级人大要求和新形势下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大信访工作的期望,结合对几个地市的调研学习,我们深深感到,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有:一是对人大信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人大信访工作必须围绕人大履职开展,既不能大包大揽,也不能一推了之,既要区别于政府信访部门的具体业务,又要确保重点信访案件的解决,在处理二者的辩证关系上有待进一步提高。人大信访工作要重点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调研,为常委会执法检查提供参考,同时,也应督促一些重点案件的办理解决。二是信访工作联动联办机制还不够完善。人大信访机构与政府、法检“两院”经常性沟通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大系统内部信访工作的开展联动需要进一步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应加大对一些重点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努力确保办理实效。三是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上还存在误区。个别县区领导只重视政府信访工作,认为人大信访工作作用不大,致使个别县区人大信访专门工作机构没有编制,从事信访工作人员偏少,无法适应当前人大信访工作的需要。四是全民法制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知法是守法的基础,相关部门和一些基层单位疏于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特别是信访制度改革后,新政策宣传不及时、不到位,一些信访群众仍然信“上”不信“下”,越级上访时有发生;信“闹”不信“理”,有理无理先闹再说;信“访”不信“法”,典型涉法问题,不通过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而是到处上访等。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人大信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的认识。人大信访工作作为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洞察民情、关注民意的“窗口工程”,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是保证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实现的重要方面,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的基本要素。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必须积极主动作为,努力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人大信访部门的责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是要下大力气加强信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必须高度重视人大信访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把其列入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人大信访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形势和任务要求相适应。必须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办事公道、作风优良、熟悉法律法规政策、拥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信访干部队伍,为开展人大信访工作奠定人才基础。必须高度重视人大信访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信访工作的投入,建设好接待场所,改善信访工作条件,凸显“人大窗口”功效。必须引领信访干部探索人大信访工作的新方法,定期组织信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交流经验,提高业务水平。新分配到人大机关的转业干部和大学生建议先到人大信访部门学习锻炼一个时段,既充实了人大信访工作的队伍,又提高了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同时也为人大信访工作赋予新的生机和活力。

  三是要不断完善人大信访工作的机制建设。人大信访工作必须树立大信访理念,严格落实《信访条例》规定,依法受理信访案件,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人大信访工作的运行机制。一要建立与同级党委信访部门的联系机制,把人大信访工作融入同级党委信访联席会议中,搞好人大信访与联系会议的工作衔接。同时,加强与政府和法检“两院”的联系沟通,努力确保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二要建立人大信访部门与人大机关各委室相互联系协调机制。人大各工委要与信访办公室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群策群力,为常委会全面履行监督职能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三要建立市县两级人大之间的联系机制。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与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及时对下级人大信访工作给予指导,通过调研、督办、通报信息等形式,加大指导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要努力提高人大信访案件的办理实效。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人大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不断完善督办工作制度,促进案件有效办理。一要把人大信访工作与监督工作有机结合。把人大信访工作与人大其他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带有普遍性的矛盾问题,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且久拖不决的涉法涉诉案件,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运用法律监督手段,促进问题尽快解决。二要建立信访督办和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对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下转26页)(上接29页)要认真进行督办,确保限期办结,采取多种形式,力争信访案件办得好、办得快,领导放心,群众满意。

  五是要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要尽快建立人大代表广泛参与信访工作的机制,把工作关口前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最基层。一要建立完善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制度,引导和组织人大代表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进行调查并及时向“一府两院”提出意见和建议,减少群众信访。二要对来信来访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典型案件进行归纳,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调查,督促有关部门解决,提高信访工作效率。三要建立人大代表参与信访案件听证制度,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六是要在加强法律宣传中规范人大信访工作秩序。要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依法理性提出诉求,减少重复上访和非理性上访。市县人大机关每年定期不定期组织法律宣传活动,搞好上层设计,规划好、组织好,乡镇基层信访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搞好法律深入宣传,确保法律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通过法律宣传,加强对群众信访行为的引导,避免群众走弯路,避免因群众滥访浪费有限的政府资源。同时,对一些非正常信访人,想借信访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在教育无效情况下,要依法处理,不能姑息迁就。对一些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要经常开展依法处理信访案件的教育,如果发现有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执法犯法、相互推诿,严重影响问题解决,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责成有关单位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