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经验 继往开来 与时俱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改革开放以来主要成就

2018-05-25

◆编辑部

  【编者按】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这40年不仅是我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取得伟大成就的40年,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伟大成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不断发展的40年。40年砥砺前行,40年风雨兼程,一批又一批人大代表,一代又一代人大工作者,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薪火相传,接续奋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地方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全面总结40年来的人大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本刊将连续推出人大40年重大成就综述。

  【序】 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新《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1980年9月26日,洛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40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立 法 篇

  地方立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省、设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和主要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1986年,国务院批准我市为较大的市,我市人大及其常委自此享有地方立法权。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秉持“立法为民,执法利民,拾遗补缺,良法为本”的指导思想,坚持从洛阳实际需要出发,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反映和体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需要,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支撑。共制定地方性法规78部,其中,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共47部,废止的地方性法规31部。

  一、为经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为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促进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常委会先后制定了《洛阳市旅游条例》《洛阳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洛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在《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中,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报备程序、后续监督及责任追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有效防止了资金使用不规范、决策机制不科学、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2014年4月份,按照《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报送的《关于提请审议201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议案》作出决议,批准了201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监督。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休闲养生、乡村旅游等新兴旅游业态蓬勃兴起,旅游者的消费观念和选择出行的方式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出现了俱乐部、车友会、网络组织者等多种新的组织形式,对旅游业的综合协调和监管以及旅游企业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6年,常委会对《洛阳市旅游条例》进行了修订,从新兴旅游业态促进与规范的角度进行制度设计,既适应了旅游业发展变化的需要,也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游览、度假、休闲需求。同时,通过立法将我市在旅游业的促进与发展、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旅游者行为规范与权益保障等方面开展的积极探索固定下来,为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保障。

  二、为城乡建设与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为了有效促进我市城乡建设与管理,常委会先后制定了《洛阳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洛阳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洛阳市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洛阳市燃气管理条例》《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等十余部地方性法规。《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牢固树立城乡统筹的思想,突出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既切合我市实际情况又便于操作,为推动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确保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洛阳市燃气管理条例》于2016年进行了修订,在燃气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安全管理与监督、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截至目前,我市民用燃气用户72万户,燃气经营企业10家。条例的出台,对于加强我市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为保护历史文化提供法治保障

  我市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有着深厚的古文化底蕴,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作为长期辉煌鼎盛的古都和经济、文化中心,历史给洛阳留下了都城遗址、寺庙、石窟、墓葬碑刻等丰厚灿烂的文化遗产。为此,常委会先后制定了《洛阳市<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洛阳市汉魏故城保护条例》《洛阳市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条例》《洛阳市偃师二里头和尸乡沟商城遗址保护条例》《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通过立法,保护和利用重要历史文化遗产,成为我市地方立法的一大亮点,具有显著的地方特色。在制定《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的过程中,我们密切配合丝绸之路起点申遗的现实需要,严格按照国家大遗址保护的规划定位,较好地统筹经济发展、文物保护、群众生活的关系,突出了洛阳市文物保护工作的特色。《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自1999年6月8日起施行,该条例施行13年来,对加强核心景区的保护管理和龙门石窟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发挥了重要作用。2012年,根据龙门石窟保护和景区管理新形势的需要,常委会对《条例》进行了修订,为助推我市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为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和打造高层次的文化旅游园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为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建设中原经济区最佳宜居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委会先后制定了《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洛阳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洛阳市节约用水条例》《洛阳市环境保护教育条例》《洛阳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洛阳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河南省山区林业大市,古树名木资源丰富,全市共普查建档古树名木33032株,总量居全省首位。《洛阳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自此我市古树名木有了真正意义上的“保护伞”和“护身符”,同时也对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洛阳市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具有重大意义。

  五、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法治保障

  为促进教育、交通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常委会先后制定了《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洛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洛阳市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洛阳市养犬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在《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对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规划预留学校用地,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资金的筹措问题以及现有教育资源的保护等问题均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条例》的出台,对于加强和规范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有效解决居民子女就近入学难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地方立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省、设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和主要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立法工作,并就加强和改进我国法治建设和立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强调要坚持立法先行、立改废释并举,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和社会规范体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基本遵循,并就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优化立法职权配置、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等提出明确要求、作出科学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立法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牢记使命、奋发有为,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为开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新局面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