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05-25

——2017年10月25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曲海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基本情况

    洛阳市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共有13名代表针对法院工作提出1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对于这14件建议,我们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已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办结并及时当面答复了代表,其中12件建议办理结果为满意,2件为基本满意。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建议办理的主要做法

    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定期听取办理情况报告,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直接牵头办理重点、难点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坚持“以制度为保障”。坚持及时交办。健全完善“办前分析、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严格督办、跟踪落实”的建议办理机制,严格落实“定包案领导、定办理时限、定承办人员、定办理方案”的“四定”责任制,第一时间召开专题部署会,明确建议办理工作要求,确定百分之百落实办理要求、百分之百同代表沟通、百分之百按时书面回复、百分之百回收代表回执。坚持严格督办。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和工作评估体系,审务督查局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督查。对办理进度较慢的部门,采取电话催办、网上催办、书面催办等形式进行督办;对缺乏实质内容、针对性不强、质量不高的建议复函,要求承办部门核实情况、重新起草。坚持问题导向。将代表建议作为党组决策的重要依据和信息来源,从制度机制层面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并严格贯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就案办案,着力弥补和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突出矛盾。

    二是坚持“以沟通为基础”。坚持内部沟通和外部沟通相融合,杜绝办理工作两张皮,提高办理质效。收到代表建议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研判,积极与承办单位探讨、交流,制定工作方案,并在办理过程中与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内部沟通工作。建议办理期间,多次与代表沟通、互动,更深入地了解其真实意图和建议提出背景,并就拟定的方案与代表反复讨论、完善。建议办理后,及时向代表反馈,根据反馈意见继续整改落实。为进一步增进理解、加强监督,我们于今年6至7月份集中开展了“面对面沟通服务”专题活动,要求各基层法院邀请辖区国家、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座谈,广泛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转作风、提质效、树形象、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是坚持“以公开为后盾”。坚持公开办理代表建议,在《洛阳日报》对重点建议进行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持续提升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与审判管理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实现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全面、全程对外公开。依托全市法院联络工作“一盘棋”格局,统筹开展“法院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庭审观摩”“见证执行”等各种活动80余场,先后邀请代表委员300余人参加活动,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深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建议办理的具体情况

    今年以来,人大代表围绕服务发展、维护公正、司法为民、深化改革等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我们以此为契机,努力克服“就建议办建议”“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把解决问题、提升质效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法院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坚持将建议办理作为服务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办理徐六生代表提出的“法院查封资产应实事求是,不应扩大社会矛盾、使案件复杂化”的建议中,我们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要求,研究制定了《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工作的规定》《关于财产保全担保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等工作制度,要求依法审慎运用保全措施;严格贯彻适度原则,坚决杜绝超标查封等情形;明确纪律和红线,对违法违规采取保全措施的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在此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9+2”工作布局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为自创区建设、自贸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工作意见,从制度上确保了服务大局的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坚持将建议办理作为维护公正的重要基础。司法公正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针对徐六生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错案报备制度”“加强再审案件审查”等建议,我们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将案件评查常态化、规范化、交叉化,努力实现从源头杜绝冤假错案。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畅通再审申请渠道,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负责再审案件立案工作,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依法受理,对不符合法定再审条件的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严格把握进入再审、发回重审和改判标准,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尊重法院生效裁判的良好氛围。针对林利代表提出的“压缩办案时间”的建议,依托全市法院审判指挥中心,不断加强审限管理,将审判流程管理精细化、全程化、公开化,开展超审限案件集中清理活动,对审判效率不高、推进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通报问责,最大限度地防止超审限案件发生。

    三是坚持将建议办理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遵循。执行活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申耐芳等代表提出的“法院应加大执行力度”建议和秦爱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规范人大代表行为”建议也都涉及到执行问题。我们始终牢记基本解决执行难“军令状”,积极争取市委领导、政府支持,相继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春雷行动”“夏季雷霆”“秋季风暴”等专项活动,在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执行团队重组、立审执衔接配合、执行法官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牵头制定《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力地强化了执行工作整体合力,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是坚持将建议办理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动力。今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决战之年,我们坚持以主动的姿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发展。比如针对杨敏华等代表提出的“加快推进我市两级法院‘民事诉讼调查令’实施”的建议,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了专门调研小组进行实地调研,全面了解该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法律界人士的看法,并拟定实施意见,提交审委会审议。下一步,将分阶段逐步推进制度试行,并诚邀代表们一同见证、监督,确保尽快收到实效。针对陈占军代表提出的“深入理解刑法谦抑性原理,准确打击犯罪”的建议,坚持更新观念、拓展思路,稳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最大限度地释放庭审功能,切实增强庭审核心作用,取得了明显效果。

    (三)建议办理取得的成效

    在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分类办理、开门办理、真情办理、务实办理,整体办理情况得到了代表的基本认可。特别是结合今年司法体制改革任务重、时间紧的新情况,坚持把建议办理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相结合,统筹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办案责任制落实和执行工作改革,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审判格局全面形成,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稳步提高。市中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是全省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中级法院;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全国司法改革推进会上,洛阳法院的相关做法被作为典型经验向全国推广。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市法院在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些法官对办理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个别建议办理质量不高,释法答疑工作不到位,有的代表还有不同意见等。法官员额制改革后,法院工作面临人员少、任务重的挑战,法官队伍素质亟待提升,如何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也成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在思想认识上,要继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认真办理建议和关注案件,确保代表监督权落到实处;在方法措施上,既要继续坚持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做法,也要不断探索新的体制机制和方法措施,向其他法院学习优秀工作经验、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在办理成效上,要继续发挥建议的推动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实现良性发展。尤其是要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狠抓法官队伍建设和相关配套制度改革,使司法责任制切实落地落实落细,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法院干警的关爱和帮助,都让我们深受感动、倍受鼓舞。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积极拓宽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坚持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勤勉的工作,为扎实推进“9+2”工作布局,加快建设副中心、打造全省增长极,奋力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