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05-25

——2017年12月27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娄会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将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截至,我市共有栾川、嵩县、洛宁县、汝阳县、宜阳县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伊川县1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455个贫困村,29.16万未脱贫人口。我市总体目标是:到2019年,全市6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标准,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一、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我市脱贫攻坚目标为“完成8.12万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偃师市、洛龙区、高新区、伊滨区实现整体脱贫”。目前,全市正按省要求深入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初步核算,10.36万贫困人口达到脱贫退出条件;偃师市、洛龙区、高新区、伊滨区基本达到整体脱贫条件。

(一)坚持站位全局,强化务本求实,确保脱贫攻坚强力推进。一是高位推进。科学编制了《洛阳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按年度对脱贫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市委常委会先后8次、市政府常务会每周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问题整改部署会、重点县及行业脱贫攻坚座谈会等,推进工作落实,全市脱贫攻坚大事大抓态势全面形成。二是全面强化。狠抓强化领导责任、强化资金投入、强化部门协同、强化社会合力、强化基层活力、强化扶智扶志、强化综合施策、强化任务落实,强化精准精细、强化机制创新“十个强化”,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始终保持了强力推进态势。三是务求实效。坚持量力而行、保证质量。年初,省下达了伊川县脱贫摘帽任务。6月份,经认真评估并报省同意,伊川县脱贫摘帽时间推迟一年。10月份,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在全市随机抽取12个行政村进行入户满意度调查,总体满意度为95.07%。四是从严问责。市纪委对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排名末位的3个县(区)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4个县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市县脱贫攻坚督查组约谈县乡村各级干部71人次,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整改提升,确保脱贫攻坚基础扎实。一是落实集中整改。4月至7月,集中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18家行业部门制定了整改方案,出台了长效机制。国家和省通报2016年检查涉及洛阳的4类10个问题,以及市级自查的14类104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开展机动式巡察。7月31日至8月20日,市委机动式巡察组采取“市县同步、上下联动、异地交叉”方式,对17 个单位党组织和11个县(市、区)党委脱贫攻坚领域进行了“机动式”巡察,发现并指出了5大类41个具体问题,已组织相关单位迅速进行整改,县(市、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行业部门担当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推进更加有力、政策落实更加到位。三是狠抓持续整改。10月15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问题持续整改促全面提升工作的通知》,突出考核整改、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作风等13个重点,深入排查、重点整改,进一步提高了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水平。

(三)突出八个着力,狠抓重点推进,确保脱贫攻坚整体提升。7月13日,李亚书记在全市脱贫攻坚第五次推进会上提出了“八个着力”要求。各级各部门重点推进,狠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基层基础更加扎实。打牢精准基础,在上半年全市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档卡集中整改基础上,11月份启动建档立卡动态调整自查整改,重点解决应纳未纳、错误清退、错评、漏评等问题,脱贫攻坚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强化基层组织,对贫困村数量在5个(含)以上的69个乡镇各配1名专职扶贫副书记,配备调整贫困村党支部书记83名、副书记45名,依法依规暂停村委会委员职务21名,农村党支部建设水平稳步提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资金3.68亿元,规划项目1133个,目前全部完工;669个贫困村通动力电率、户户通电率均达到100%;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投资1.26亿元,惠及192个贫困村、6.02万人;665个贫困村实现了通班车,剩余4个村2018年底前完成。二是重点项目全面完成。年度98个易地搬迁安置点主体全部完工,建设进度居全省第一。全市建成光伏扶贫电站191.23MW,带动贫困户3.6万户、12万人。建成产业基地1755个,带动贫困户7.07万户24.16万人。与义乌来料加工联合会签订4年26亿元来料加工战略协议,目前10个县(市、区)已建成扶贫车间543个,签订生产订单8.14亿元,带动贫困户9604人。金融扶贫,全市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2.92亿元,累计户贷率23.65%。截至12月20日,全市扶贫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率95.54%(省要求92%以上),统筹整合资金支出率92.58%(省要求80%以上),拨付进度居全省第二。三是行业扶贫统筹推进。健康扶贫方面,贫困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全面落实,贫困户看病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就医结算服务,乡村医生贫困地区签约人数42.32万人、签约率99%,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建档人数42.26万人、建档率99%,贫困人口健康促进覆盖率95.77%。教育扶贫方面,建立和完善了从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均享受保教费补贴和生活补助;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43所,完成贫困地区学校基础设施升级57所,招聘特岗教师1160名,为贫困地区培养全科教师432人。危房改造方面,全市贫困户危房改造已开工6494户,竣工5740户,超额完成省定和市定2017年度目标任务(省定2283户,市政府下达5000户),危房改造开工率、竣工率居全省第二。社会保障方面,新增享受低保贫困户8151户18272人,将县(市)农村低保年标准由3050元/人/年提高到3260元/人/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低保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培训就业方面,落实雨露计划培训17163人、劳动力培训8938人,669个贫困村均建成了就业信息发布系统,开发公益性岗位1000多个,全市实现新增转移就业2.45万人。四是帮扶合力更加聚焦。实行市级领导分包重点乡镇、县级领导包村制度,全市50名市级领导分包50个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338名县级领导分包338个贫困村。建立村级脱贫责任组1568个,覆盖669个贫困村899个非贫困村。实施社会化产业扶贫“金果树工程”项目179个,完成投资22.11亿元;实施社会化公益扶贫“爱心圆梦工程”项目992个,募集社会资金7044.8万元;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设立精准扶贫爱心帮扶基金,接受捐赠2400余万元,洛阳民营企业已有134个企业帮扶136个村,投资5.48亿元。

(四)坚持创新驱动,狠抓机制体系,确保脱贫攻坚常态长效。一是建立完善统筹机制,促进贫困县非贫困县脱贫平衡推进。出台《关于加强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项目及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对非贫困县脱贫工作任务和扶贫资金投入进行了规范。二是建立完善协同机制,确保行业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扶贫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行业部门的职责任务、细化了责任分工,建立了组织领导、目标责任、项目管理、督导推进、考核奖惩5大机制,有效促进了各项政策落地。三是建立完善帮扶机制,充实深度贫困地区帮扶力量。以县(市、区)为主体,在原有定点帮扶体系的基础上,安排7个城市区对口支援贫困县170个脱贫攻坚任务重的非贫困村。四是建立集中托养保障机制,保障贫困地区特困人口如期脱贫。建成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中心试点5个,经试点运营,效果良好,在全市进行了推广。我市重度失能残疾人集中托养工作做法在全省现场会上进行了交流。五是建立完善宣传动员机制,提高群众扶贫政策知晓度。在全市开展“全民扶贫政策宣传月”活动,精准解读省市出台的相关脱贫攻坚政策,群众对扶贫政策知晓度不断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市贫困发生率超过10%的深度贫困县有1个(嵩县),贫困发生率超过20%的行政村有221个,未脱贫人口6.98万人,占全市未脱贫人口的23.93%。深度贫困地区基础条件较差,产业发展较弱,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不足,需要加大政策、资金、人力和社会力量投入,采取各种措施,啃下这块“硬骨头”。二是部分产业扶贫项目稳定带贫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受区位和地理条件影响,部分产业扶贫项目还存在规模小、产品附加值低、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成果,抓好重点专项项目,拉长产业链,提高产业项目稳定带贫能力。三是少数群众满意度还不够高。部分非贫困户、非贫困村贫困户,以及动态调整中删除、清退的个别农户,对脱贫攻坚工作满意度不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解释力度,强化普惠制政策落实,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三、2018年主要工作打算

2018年,我市计划完成9.94万(以省下达指标为准)贫困人口脱贫,栾川县、洛宁县、宜阳县、伊川县4个贫困县脱贫摘帽。为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全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六个精准”,强化“八个着力”,紧盯“三率一度”,坚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在贯彻“基本方略”上使长劲。抓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把好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关。抓好精准帮扶,因村、因户、因人施策,提高扶贫措施精准度。强化资金拨付使用监管,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盯紧脱贫成效,确保脱贫户经过帮扶或自身努力,家庭有相对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不愁吃、不愁穿,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在实现“脱贫增收”上用实招。一是建好项目库,对2018年扶贫项目库项目进行进一步评估论证,确保项目带贫效益可靠。二是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可实施产业扶持的贫困户有效覆盖。三是巩固扩大重大产业基地、重大带贫项目建设成果,持续推进来料加工项目、光伏扶贫项目。四是继续完善提升金融扶贫“四个体系”,增大小额信贷放量,提高贫困户获贷率。五是完成剩余2.03万名贫困人口搬迁任务,将搬迁安置和产业培植同步推进、稳步实施,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六是加大转移就业力度,实现3.5万贫困劳动力通过转移就业增收脱贫。

(三)在解决“深度贫困”上下真功。加大投入力度,实现深度贫困地区扶贫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匹配,打通深度贫困地区扶贫投入快速通道。明确具体政策,出台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县和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实施目标管理。搭建帮扶平台,动员各种力量重点帮扶深度贫困村,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到深度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引导整合各方资源有效配置到深度贫困地区。

(四)在提高“群众满意度”上做文章。一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提高贫困群众生活质量,确保贫困村脱贫质量。二是抓好行业扶贫政策落实,大力实施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危房改造、社会保障,抓好金融扶贫、科技扶贫、转移就业等专项工程,提高脱贫攻坚综合效益。三是开展扶贫政策培训宣讲活动,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督促行业部门全面落实普惠制政策,健全农村政策咨询和矛盾调节化解机制,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