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12月27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作《关于全市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环保工作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构建生态环境建设体系为抓手,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治理等重点,全面推动环保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截止12月24日,我市优良天数达到209天,超过省定目标10天,超过去年优良天数(166天)43天;PM10 年均浓度为124微克/立方米,与省定目标值差距19微克/立方米,PM 2.5 年均浓度73微克/立方米,与省定目标值差距 5微克/立方米。7个政府环境责任目标地表水考核断面年平均值达标率100%,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呈现改善趋势。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气”上力求突破,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三治标、三治本”为主线,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昼夜奋战,全力攻坚。一是控煤。共拆除438台燃煤锅炉,取缔13119个燃煤散烧设施;完成38台大吨位燃煤锅炉提标治理;74家唐三彩企业和204家铁皮柜制造企业完成“煤改气”。二是控排。共完成62家非电企业和11家水泥企业废气提标治理,146家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9家企业在线设备安装。三是控尘。816个各类施工工地全面落实扬尘防治措施,800余辆渣土车完成密闭改装。四是控油。共完成282家企业VOCs治理和80个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五是控车。共检测机动车51.3万辆,凡排气不合格车辆责令整改,限期复检。采取限行、绕行、优化交通配置等措施,提高车辆通行率,减少怠速排放。六是严格应急管控。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通过“网格化”促进精细化管理。实行会商研判制度,每日会商气象变化,提出管控建议,为污染管控提供技术支撑。全年共启动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25次(110天),有效缩短了污染过程,降低了污染强度。
(二)“水”上保稳求升,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四河同治,三渠联动”为总领,突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排污口截流、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业废水治理等重点,在确保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一是开展饮用水源地整治。完成了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现状调查评估,梳理水源地周边污染源清单,集中清理水源保护区内各类污染源,完成7个市级和22个县级水源地整治任务。二是强化工业废水治理。完成12家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21家污水处理厂和5家排放总磷企业安装在线设施任务。三是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组织全市393家加油站开展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目前已完成335家,完成率8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四是加强流域重点工程建设。安排污水处理厂建设改造和管网配套、河道综合治理,农村面源治理等流域重点工程项目共18项。目前10项已完成,5项在调试,3项在建。五是统筹协调推进其它水污染防治工作。充分发挥市攻坚办统筹协调职能,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及排污口截流等工作。全市共完成66个农村环境整治、23家畜禽养殖场搬迁、79个排污口截流、7项河渠综合整治等任务,涧河、瀍河黑臭水体整治已基本完成。
(三)“土”上抓好试点,积极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2017年,省环保厅确定我市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我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推进试点工作。一是编制工作方案。配合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收集基础资料,开展实地调研和征求意见。《洛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正式印发实施,《洛阳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已完成了初稿编制。二是摸清土壤污染底数。开展详查点位布设核实工作,共核实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825家,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23处,核实完善4054个详查点位信息。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工作,建立完善52个疑似污染地块动态名单。加强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要求102家重点监管企业与当地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三是开展重金属污染减排工作。共关闭涉重企业14家,完成10家涉重企业废水整治,3家涉重企业“三同时”验收,3家涉重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四是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将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下达栾川、嵩县、洛宁、汝阳等县。目前,嵩县、栾川等县的耕地治理修复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正在制定实施方案。
(四)实施生态工程,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监管。一是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共创建1个省级生态县、1个省级生态乡镇、16个省级生态村和70个市级生态村,栾川县被命名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二是开展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实地核查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对我市黄河湿地和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22个新增和规模扩大人类活动点位进行了逐项实地核查。三是开展“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我市4个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对照环保部遥感监测重点问题清单28个点位逐一进行梳理整改。
(五)严格环评审批,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两大主题,把好项目准入关,利用环保倒逼机制,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优化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取消、合并部分环评审批事项及前置条件,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完成17家火电,3家造纸、1家钢铁、11家水泥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落实分级审批规定和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持续推进联审联批,服务重点项目,支持经济发展。截止11月底,全市通过环评审批项目656个,总投资685.17亿元。
(六)强化执法监管,全力保障环境安全。严格落实环保新法新规新标和环境监管网格化要求,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督查,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从环保、公安系统抽调76名执法人员成立联合执法行动组,对全市落实大气冬防情况进行检查,坚持出重拳、用重典、使硬招、零容忍、严执法、从严从快打击违法行为。全年共立案查处环境案件1290起,下达处罚决定1248起,罚款金额3370万余元,结案932起,向司法、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6起,有效捍卫了法律尊严,树立了新环保法的权威。
(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借助各种媒体,以增强公民环境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为主线,助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环保公众体验日、环保进社区 、纪念“6·5”环境日等环保公益主题活动,参与人数达到数千人。与中国银行洛阳分行签订绿色环保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环保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全年共在各级新闻媒体编表稿件360余篇,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还未根本转变。虽然市委、市政府近年来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这些工作要求和工作压力在向基层传导时出现衰减,一些县(市、区)和部门的思想观念并未根本转变,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形成自觉。
二是结构性大气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工业污染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区域工业布局不合理,高耗低效产能及落后工艺仍然存在,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超过了环境承载力。煤炭消耗虽然有所减少,但总量仍然较大,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煤烟型污染问题突出。
三是部分水体达不到水功能区划要求。受到矿产资源开发,老旧城区污水管网不健全等历史因素影响,我市主要河流上游受重金属污染威胁,下游经过市区后,水质有所下降,部分河段达不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四是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仍须加强。一些企业节能减排的主体意识不强,环保投入不足,故意闲置污染治理设施、违法排污、超总量排污等行为仍然时有发生。
三、下步重点工作
2018年我市环保工作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围绕“9+2”工作布局和“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以构建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和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按照体系支撑、项目带动、统筹推进、持续向好的工作思路,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保护优先,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把环保工作重心由末端治理向源头保护倾斜,从治理为主向预防优先转变。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体系专项行动,确保522个重大项目有序推进。持续推进生态创建活动,提高创建标准,强化以奖代补,完成年度生态创建目标。吸取甘肃祁连山生态破坏问题的深刻教训,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加强生态建设规划,加快推进生态涵养带和通风廊道等规划工作。扎实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建立污染源数据库,切实摸清污染底数。
(二)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以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深入开展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在大气方面。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PM10年均浓度达到100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每年增加10天以上。在持续深化 “六控”措施的基础上,从着力改善产业和能源结构入手,狠抓大气污染治理。在水方面。2018年,全市地表水责任断面达到省定目标要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达标率100%。在持续推进“四河同治,三渠联动”,深化河长制,严控排污口,治理黑臭水体,加强饮水安全保障,开展乡村清洁行动的基础上,突出流域治理。在土壤方面。通过开展土壤污染详查、逐步完善污染地块名录,建立土壤环境数据库。持续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在土壤污染预防、治理和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摸索经验。
(三)坚持源头治理,持续深化环评审批。实现环评审批由重视项目环评向注重区域环评转变,由被动治理向主动保护转变,加强规划环评,强化环境承载力和环境容量评估,严把环境准入关,倒逼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倒逼企业转产转型,倒逼治污设施升级改造。推动环保工作由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由总量控制向容量限制转变。
(四)坚持科学精准治污,持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基础平台建设,加密空气监测站点,加强企业在线监控和河流断面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推动洛阳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应有功能。加强数据分析,通过专家团队会商研判形成有价值的工作建议,为领导决策和指导治污提供依据。强化数据运用,重视环境监测与监察执法联动,通过数据共享,提高环境监察效能。
(五)坚持多策并举,持续加强环境监管。综合运用行政、法制、经济、舆论等手段,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借助环境监测监察垂改,整合市、县两级监察队伍,打破区域界限,实行上下联动,交叉监察,提高执法效能。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调动群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弥补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强化环境监察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执法培训,加大执法监督仪、无人机等硬件配套力度,为公正执法提供保障。
(六)坚持公众参与,持续构建适应新时代的环保工作格局。着眼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大环保格局,持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利用主流媒体大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唱响环保主旋律。推行完善环境保护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重要政策信息,回应社会重大关切。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让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无处遁形,形成震慑。深化“绿色学校、企业、社区”创建,加强绿色教育基地和环保主题公园建设,通过有型教育促进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七)用好三大平台,持续提升统筹协调水平。发挥好环保委综合决策作用,健全完善环保工作机制。发挥好攻坚办调度指挥作用,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发挥好专家团队技术指导作用,努力实现精准科学治污。
(八)全面加强能力建设,持续打造高素质环保队伍。提高工作谋划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和污染来源,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谋划,对症施策,有的放矢。提高统筹协调能力。着眼推进新年度工作,着力在统筹工作,协调部门方面下功夫。提高统一监管能力。重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认领工作,积极履职尽职。提高技术支撑能力。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加强环保专业培训和新技术、新设备运用,努力培养一批专业尖子人才。提高监察执法能力。着眼新形势、新法规、新标准,建设一支专业精通、作风过硬、敢打硬仗的环境监察队伍,有效提升执法能力。提高工作执行能力。通过理顺关系,明确分工,细化任务,严格督办督查,强化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