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2次会议

2018-06-19

    5月29日,孟津县召开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学军主持会议,刘炎海、吴少义、李宗贤、马淑玲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涛,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牛建涛,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国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齐振,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县政府办、政协办、住建局、环保局、房管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孟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建工作专题询问落实情况的报告》《孟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孟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决定:免去梁利亚、王政豪、田坤子、姚拥军、崔雅青、薛东河、郭峰强、吕锐锋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免去李树勋、康利军、郭朝晖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关于《孟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建工作专题询问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去年城建工作专题询问以来,县政府及住建等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解决了一大批代表、群众关心的民生难题,城市形象明显提升,公共设施更加完善,赢得了群众的欢迎,得到了群众的支持。会议要求,一要坚持规划引领。要以孟津城乡总体规划为指引,以落实“一体两翼三板块多节点”新型城镇化布局为重点,高起点高质量推进控制性详规和各个专项规划编制。要严格规划执行,加强规划监督,严查规划违法,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二要加快项目建设。要紧紧围绕年初县委确定的52个百城建设提质项目,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和时间节点,高标准建设,加速度推进,争取早日投入使用,早日惠及群众。三要注重工程质量。要严格标准,过细工作,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努力打造更多的精品工程,让人民群众满意。四要强化城市管理。要积极构建“大城管”格局,着力推进精细化管理,在全面提升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成效上出实招、求实效,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城管服务和舒适的生活环境。五要拓宽融资渠道。要创新投融资模式,完善城市建设投融资体系,拓宽城市建设资金渠道,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改变城市面貌,实现品质提升。

    关于《孟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环保等有关部门突出源头控制,深化污染防控,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体系建设,我县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会议要求,一要切实提高认识。要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始终牢记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切实担当起解决环境问题的政治责任,为全县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二要突出工作重点。要紧盯“大气、水、土壤、农村”等生态环境短板中的短板,坚持问题导向,加快生态环境体系建设,持续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三要提高治理水平。要健全完善事前准入严格、事中事后监管有力的环境监管长效机制,综合运用市场、法治、科技、文化等手段,着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四要坚持绿色发展。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培育发展新动能。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切实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关于《孟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房管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管理不断规范,取得成绩有目共睹。会议要求,一要理顺体制机制。要严格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及镇、社区的职责,落实好物业联席会议制度,依法做好物业管理的监督、执法和服务工作,逐步形成责任明确、工作协同、履责到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要规范企业监管。要加强对物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符合实际的监督考核制度,督促物业企业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三要坚持正面引导。要强化指导,帮助成熟小区组建高素质的业主委员会队伍。要加强宣传,积极培育和倡导文明居住意识,教育引导业主争当文明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