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2018-06-27

    4月20日上午,宜阳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长江主持会议,副主任仝爱民、张飞跃、石彩云及常委会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高振立,县人民法院院长赵刚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印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范俊杰,县政府办、发改委、食药监局、文化广电科技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政府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计划(草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情况等3个报告和人事任免提请议案。会议印发了雷红民辞去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赵雷钢辞去县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辞呈。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在听取相关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讨论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宜阳县2018年度政府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计划的决议,并对县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情况2个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