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查在行动——栾川县人大常委会对各乡镇“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为坚决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栾川县委关于“生态立县”战略部署和全县人民普遍关心的污染防治突出问题,6月25日—27日,栾川县人大常委会分5个组,对全县14个乡镇和重渡沟管委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一是成立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为组长的检查组,每组配6个基层人大代表、2个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准确的信息来源和技术指导;二是利用一上午时间对检查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为全体执法检查人员印发了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使执法检查组成员更加清楚、掌握要检查的重点和要点;三是按照三大保卫战(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七大标志性战役涉及的范围,结合我县实际,从农业农村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畜禽养殖、生态环境破坏(山水林田湖草)、尾矿库及化工厂等企业环保隐患、扬尘治理、散乱污企业治理、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完善等八个方面,每个乡镇筛选3个明查点,3个暗访点,共90个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四是每个乡镇实地督查结束后,直接召开驻乡镇县、乡人大代表及乡镇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全面了解该乡镇的生态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