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6月28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区检察院常委会会议室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金剑主持。副主任陆刚、张伟、董扬、石建芬和委员共26人出席了会议。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部长胡柯,区监察委、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区检察院检察长郭现营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安排,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检察院检察长郭现营所作的《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宋静等13人法律职务的议案》并表决通过了该《议案》。会议决定批准任命:宋静同志为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韩建生、韩毅、王万哲同志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王超美同志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徐保华、付红霞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张珏、王铁占、张新治、牛新明、刘平、苗俊豪同志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会上对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根据相关规定,会议组织新任命人员宋静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还书面通过了关于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技成果转化”、“工业遗产街保护”工作视察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