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张松峰、陈智宇职务的通知

2018-08-31

洛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刘宛康市长《关于提请张松峰陈智宇免职的议案》(洛政文[2018]59号),经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18年8月29日审议通过,决定免去:

张松峰洛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智宇洛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