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大
洛宁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建议议程。审议通过了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安排(草案)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批准洛宁县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安排议案的决议、关于批准洛宁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还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作出了关于接受杨保武等三人辞去洛宁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任命了张志强为洛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8月17日上午,洛宁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永林,副主任常京汉、韩国平、郭保国及23名委员,共27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永林主持了本次会议。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赵红艺,县监察委副主任张宝贵,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石红民,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公新民,县政府24个组成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