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对区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18-09-03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促进全区水利工作更好地开展, 

 

8月7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全军,副主任杨平、李武涛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区政府贯彻执行《水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龙门海洋馆、龙门办裴村和伊河两岸龙门、关林、太康段进行了实地察看,并详细了解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与保护,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以及河长制落实、防汛、防溺水等方面的情况。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区水利局局长李绍乾关于我区贯彻执行《水法》情况的汇报。检查组对我区贯彻执行《水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进一步推动贯彻执行好《水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针对下一步工作,王全军主任强调: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水法》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全面增强社会各界水忧患意识和水法制观念,增强群众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二是要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做好水污染治理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严控污水排放,确保水源地饮用水安全;三是要加强辖区河道管理,严格落实“河长制”,认真做好防汛、防溺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要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认真做好我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更好地为全区经济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