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2018-09-03

8月21日上午,宜阳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宝国主持会议,副主任陈长江、仝爱民、石彩云及常委会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张汉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袁金怀,县人民法院院长赵刚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印强,县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本级财政决算情况审计工作及2017年本级财政审计情况2个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代表联络工委关于《宜阳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以及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检察院的人事任免提请议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在听取相关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讨论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宜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宜阳县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宜阳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并对《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工作及2017年本级财政审计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