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7月31日,嵩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苏焕章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嵩县人民政府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对两个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嵩县人民政府关于嵩县2018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嵩县城区部分道路和桥梁更名的报告,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会议表决通过了两个报告。决定批准嵩县2018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决定批准嵩县城区部分桥梁和道路更名,将原伊河大桥更名为两程桥;原水源街桥更名为虹桥;原大禹桥更名为伊尹桥;原涂山桥更名为大禹桥;原大禹路更名为伊尹路。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嵩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嵩县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会议要求,县安监部门要针对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整改落实,明年县人大常委会将择时听取县人民政府及安监部门的整改报告。
嵩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单志敏、乔万里、谢玉莲,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华阳,县人民法院院长左春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红叶,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安监局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