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经验 继往开来 与时俱进

2018-09-06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改革开放以来主要成就 

◆ 编辑部

  【编者按】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这40年不仅是我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取得伟大成就的40年,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伟大成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不断发展的40年。40年砥砺前行,40年风雨兼程,一批又一批人大代表,一代又一代人大工作者,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薪火相传,接续奋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地方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全面总结40年来的人大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本刊将连续推出人大40年重大成就综述。

 

  【序】 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新《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1980年9月26日,洛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40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监 督 篇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聚焦市委重点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代表视察督查等多种监督形式,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特别是近年来,积极创新监督机制,依法开展了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表决、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新的监督工作方式,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一、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作为推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形式,结合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有针对地选取监督议题,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并且把调研、视察融入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过程之中,力求提出更有深度、更有力度的意见建议,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1980年以来,累计听取和审议各项专项工作报告760余项,涉及我市经济建设、城市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对外交往等方方面面,有力地促进了洛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围绕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常委会每年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财政、审计、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等,批准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决算、债务情况、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市本级预决算;听取审议洛阳经济体制改革情况、集体工业发展、乡镇企业和商品生产发展、市场管理、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脱围、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民营经济发展、产业集聚区建设、科技创新、开放招商等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对重点项目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金融市场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双创”、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等进行视察调研,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政府加快推进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建设,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巩固提升持续向好发展态势。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生产救灾、蔬菜产供销、平抑物价、食品安全、“菜篮子”工程建设、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社会保障、城建提升、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环境保护、脱贫攻坚、职业教育、养老、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教育规划用地、棚改、城市集中供热等专项工作报告。教育事业事关千家万户、千秋万代,常委会高度关注。多年来,先后听取了我市教育工作情况、关于《改造学校危房、改善办公条件》的议案办理情况、关于《义务教育法》实施、关于检查《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关于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工作、关于《增加对基础教育投入的议案》办理情况、关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情况、关于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情况、关于《解决城市区中小学校取暖和降温设施的议案》办理情况、关于《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议案》办理情况等多个专项工作报告,有力促进了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围绕加强司法监督,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打击盗窃、抢劫、文物犯罪活动、赌博、“扫黄”“严打”、公安交通管理、公证、治安及出入境管理、规范公安执法行为等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经济审判、行政审判、涉诉信访、民事执行、案件质量管理、审判监督、民事审判、规范司法行为等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反贪污贿赂斗争、实施《刑事诉讼法》情况、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审判监督、诉讼监督、侦查监督、公诉、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报告,明确要求“两院”及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转变司法理念,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一是实行“三次审查制”,即对报送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相关工委一审——主任会议二审——常委会再审的三次审查制度,确保报告质量。二是强化“三个环节”,坚持视察调研、小组审议、形成审议意见并督办三个环节,着力提高审议质量。三是实行满意度表决制度。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的决定》,表决结果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2007年以来,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133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其中满意83项,基本满意41项,不满意9项,不满意的报告要在6个月内再次向常委会报告工作。实行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表决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常委会监督的力度,彰显了常委会监督的刚性。

 

  二、开展执法检查

 

  常委会始终把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作为法律监督的重点。1980年以来,常委会先后组织人大代表对《宪法》《经济合同法》《土地管理法》《义务教育法》《文物保护法》《工会法》《城市规划法》《食品安全法》和《河南省食品卫生条例》《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洛阳市旅游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洛阳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等58部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活动中,一是制定好执法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听取汇报、进行座谈、实地查看等,认真检查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三是召开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审议意见,适时听取有关部门整改情况的汇报。

  1982年宪法颁布实施以后,1983年5月,常委会先后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以及各区人大常委会实施新宪法的情况汇报,组织市辖区部分基层公、检、法、办事处、居委会干部进行了座谈,还视察了市看守所和劳教所,对洛阳市实施新宪法的情况进行了一次比较系统认真的检查,在此基础上,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洛阳市实施新宪法情况的报告,有力地推动了宪法的贯彻实施。在对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中,常委会先后四次组织代表深入实地,明察暗访,提出了加强消防栓、消防通道建设等4大项22个具体问题,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整改落实。常委会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有力地提升了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水平。经过此次执法检查,我市消防安全环境明显好转,全市火灾起数大幅下降,在全省的排位由上年的落后局面跃居先进行列。

 

  三、开展工作评议

 

  工作评议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对乡镇七所八站开展的检查评议,后逐渐发展为对市“一府两院”有关负责同志进行的述职评议。2007年《监督法》实行后,述职评议不再成为人大的监督方式。为进一步创新监督形式,丰富监督实践,结合工作需要,各地区普遍开展了工作评议。2011年,常委会制定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对工作评议的原则、内容、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并从2011年开始,先后对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15个政府组成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在工作评议中,力求做到“三个注重”。注重以广泛调研为先。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热线电话、走访服务对象、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各类意见建议2031条,整理归纳为437个问题,涉及平安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城乡规划建设、教育发展、环保执法等40多个方面。注重以公开透明为要。将被评议单位的整改工作台账在洛阳日报、洛阳人大网、洛阳人大刊物等媒体上公布,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注重以整改落实为本。为切实推进整改问题的落实,常委会先后30余次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督查,听取被评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督促其逐项落实整改台账,真正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几年的评议实践,拓宽了监督形式,丰富了监督经验,增强了监督实效,有效地解决了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升了被评议单位制度建设和工作水平。

 

  四、开展专题询问

 

  为进一步创新监督形式,丰富监督实践,常委会从2014年开始,每年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取一到两个议题,进行专题询问。四年来,围绕脱贫攻坚、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洛浦公园规划建设管理、城市集中供热等共开展了5次专题询问。在专题询问中,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广泛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热线电话、走访服务对象、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广泛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如,针对洛浦公园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常委会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先后3次对洛浦公园全段规划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视察督查,通过明查暗访,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00余条,为开展专题询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坚持向社会公开。整个询问过程采取电视直播,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就收集到意见问题向市政府进行询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认真回答,最后由一名副市长代表政府,对抓好问题整改、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这种把政府的责任和承诺向全市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监督方式,进一步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三是坚持督促落实。为切实推进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常委会先后20余次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督查,听取市政府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督促其逐项落实整改台账,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如2017年,对城市集中供热开展专题询问后,常委会督促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年度目标按期完成。去年一年城市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03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达到75%;并且从去年开始,不再征收基础热费(过热费),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获得省委、市委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