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市直有关部门:
2018年3月7日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3月7日
附: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3月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市建设副中心、打造增长极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发挥优势打好“四张牌”,落实洛阳发展新战略定位,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方向,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权,为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奋力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洛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
一、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和法律实施工作
1、维护宪法权威。深刻认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自觉增强宪法观念,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权威。
2、坚持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年度立法计划、重大立法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对市委提出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部署,及时开展调研论证,列入立法计划。
3、完善立法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强化人大的立法主导地位,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立法顾问的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进一步完善法规案出台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制度。
4、维护法制统一。认真做好法律法规的修改、清理、废止、实施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促进各项法规上下一致、相互衔接。
5、圆满完成2018年立法计划。2018年拟制定地方性法规一部,即《洛阳市供热条例》;废止一部,即《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要加大对立法计划实施的协调、督查力度,确保列入立法计划的法规项目按时提请审议。组织人大代表、立法顾问和专家学者对法规草案进行审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切实提升法规质量,确保立法实效。
6、认真开展立法调研。认真做好《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洛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洛阳市保护和奖励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订)》《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洛阳市学前教育条例》《洛阳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为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做好准备。规范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多渠道收集立法建议项目,认真论证筛选,编制好2019年度立法计划。
7、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律实施监督。通过集中培训、法制讲座、宪法日宣传等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强化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想问题、办事情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调研,积极推进洛阳依法治市进程。
8、积极配合做好上级人大常委会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全面反映我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
二、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9、紧紧围绕打好“四张牌”,认真落实“9+2”工作布局重大部署,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执法检查、视察督查等监督方式,全力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10、围绕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组织人大代表对“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加强对全口径预算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财政预决算、审计及“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审查批准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11、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社会救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政审判、案件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坚持对专项工作报告实行满意度表决制度。
12、认真开展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重点地选取有关部门和专项工作,组织开展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进一步完善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监督形式,着力推进问题解决,提升监督效果。
13、积极开展视察调研。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重大决策部署,组织人大代表对脱贫攻坚、自创区自贸区建设情况、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民生实事落实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洛阳石化年产1800万吨扩能改造、王城大道快速路、二里头遗址博物馆项目、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等进行视察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工作落实。
14、加强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办法,坚持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研究制定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非正常上访的处理方案,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协调。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努力解决突出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组织开展全市人大信访干部培训班,提高信访干部队伍业务能力。
15、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来洛开展的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等活动。
三、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16、围绕建设副中心、打造增长极,加快实现国家、省赋予我市的新战略定位,积极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视察调研,及时把市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行动。
17、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的跟踪监督,采取视察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等多种措施,确保决议、决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8、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前发言、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等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
19、通过开展视察、调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工作评议等多种监督形式,从不同方面了解和掌握被任命干部的履职情况,切实加强任后监督。
四、认真落实代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20、认真做好市人大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要求,严肃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
21、落实好代表工作制度。落实好代表履职档案制度,将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参加活动、参与政务等各方面履职情况详细登记建档,不断丰富档案内容。落实好常委会领导联系代表、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认真落实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不断完善代表联系群众、代表小组活动的方式和内容,积极开展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选民述职工作,进一步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22、加强代表培训。加强对人大代表尤其是换届后新当选人大代表的培训,定期组织人大代表通过专题讲座、专家辅导、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宪法、法律、人大制度等,不断提升代表的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拟于换届后举办新一届人大代表培训班。
23、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认真落实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办法,强化重点办理、公开办理、二次办理等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落实率。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准确了解代表议案建议的内容,合理确定承办单位。健全主任、副主任和各部门对口督办机制,完善“一府两院”领导领办制度,加强对跨年度办理议案建议的跟踪督办。2018年,将围绕市委“9+2”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后,研究确定代表议案和重点建议。同时,继续加强对2017年确定的《关于加大城市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关于加大城市背街小巷和老旧破社区(旧城改造)综合治理的议案》的跟踪监督。
24、不断丰富代表活动。完善异地视察制度,组织人大代表围绕脱贫攻坚、民生改善、污染防治等方面开展异地视察调研。坚持和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拓宽活动内容,丰富活动方式,提高活动实效。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25、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市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人大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要活动及时向市委报告。
26、加强廉洁建设。深入贯彻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全面抓好常委会和机关党风廉洁建设。
27、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办法要求,进一步反“四风”、改作风。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好支部学习、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主题日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
28、加强监督指导。认真落实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定期召开县区人大座谈会,加强与基层单位、基层代表的联系,进一步听取意见、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29、加强学习培训。制定常委会和机关定期学习计划,采取法制讲座、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人大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0、做好人大改革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准确把握党中央深化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谋划人大改革任务,不断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
31、认真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加强对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加强对常委会和机关重要活动的经常性宣传,加强对人大代表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的宣传,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认真办好洛阳人大刊物和洛阳人大网站,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阵地建设。
32、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加强与外国友好城市议会、友好团体的联系和沟通,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双方在经济、文化、科技、环保等领域的广泛合作,积极推动我市开放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