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8-09-20

一、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资金来源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二)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部门决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5、绩效预算信息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7、国有资产信息 

8、名词解释

(三)名词解释

二、正文 

(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附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资金来源)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以上表格见附件:其中因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 款收入和支出,因此公开8表为空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任务、职能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9个工委、7各专门委员会、3个办公室和2个派出机构等。主要任务及职责是:坚持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加强立法、监督及人事任免等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参加议政活动,发挥各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作用。

  (二)人员构成情况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95人,参公事业编制9(编制在市党政机关综合事务管理处)人;在职职工88人,离退休人员106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认证履行人大立法、监督等职责,确保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平稳发展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2表--收入决算表;

   3.03表--支出决算表;

   4.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格均见附件,因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数发生,故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白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12.79万元,核定2017年决算收入278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42.18万元,其他收入38.77万元。本年支出2606.28万元,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7.4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2.79万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42.18万元,本年支出决算为2602.3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2.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9.39万元,占决算支出的71.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36.37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66.1%,项目支出6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3.9%。

2.社会保障和行政事业离退休支出546.8万元,占决算支出的2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3.医疗保障支出96.1万元,占年度决算支出的3.7%,主要用于上缴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85.1万元,占年度决算支出的3.3%,主要用于上缴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 

 5.年度代表履职培训支出5万元,占年度决算支出的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89.93万元,比上年同期134.87万元减少44.94万元,减负33.3%;比年初预算数122.69减少支出32.7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减少较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支出,厉行节约,其中:

1.因公出国出境费用0元;

 2.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费决算支出45.1万元,与上年同期决算支出数106.45万元减少61.3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2.4%,主要是去年新购置代表视察调研用中巴车一台。其他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停车费及审车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年度决算支出44.84万元,比上年同期28.42万元增加16.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外省市到洛阳考察、立法调研等公务活动较上年增加近一倍,本年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接待要求,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248批次,2242人次。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5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9.52万元,下降幅度40.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项目,属于项目支出的不再列机关运行经费。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117.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31万元.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车辆20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专用设备0台。

七、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市人大机关对23个涉及金额756.67万元项目经费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项目立项依据合理,财务制度规范,绩效目标执行到位,社会效果良好。

八、有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7.行政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邮电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2017年洛阳市人大常委会部门决算表 20_104532_6301.xlsx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