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监督难题 增强改革实效
——宜阳县人大常委会推进 “三进三联系”工作法纪实
◆ 宜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宝国
在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四项职权中,监督权是最常用的一项权力,监督工作的成效也是人民群众衡量人大工作的重要标准之一。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长期形成的惯性思维、传统的工作机制等因素制约,人大工作者在某种程度上会出现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等问题,监督工作显得力不从心。如何破解人大监督工作难题,切实发挥人大监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宜阳县人大常委会探索尝试“三进三联系”工作法,为人大监督工作注入了新动能。
一、三大监督瓶颈挑战着传统思维、拷问着监督成效
在地方人大监督工作中,监督力量不够强、工作联系不紧密、监督机制不健全是影响制约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有效开展的根本桎梏。
(一)监督力量不够强。主要表现为:一是人大机关编制偏少。县级人大机关人员编制少,“一委一人”现象突出。以宜阳县人大为例,机关核定编制数15人,共有8个委室,其中5个委室是“一委一人”,监督工作缺乏人员保障。二是人大机关干部年龄结构偏大。机关干部多数是从党委、政府转岗过来,年龄偏大,加之干部流动缓慢,工作主动性和进取精神有所退化。三是专业人才缺乏。法律监督、财经监督是人大监督的主要内容,虽然近年来各地都成立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但依然存在专业人员缺乏、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
(二)工作联系不紧密。主要表现为:监督缺乏系统性、连续性。单项工作关注多,日常业务关注少;阶段性监督多,经常性监督少,工作联系不够紧,监督层次不够深,存在监督缺位现象。人大各委室与监督对象之间缺乏日常工作联系,不熟悉、不掌握相关工作,导致人大工作者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被监督部门对人大监督不理解、不重视,不知道如何接受监督,致使一些监督工作重形式、走过场,流于表面。
(三)监督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完备监督工作机制的缺乏。监督工作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应该具备动态性、经常性、和实效性。但如何使监督主体真正掌握监督对象的日常工作情况,并能及时发现问题、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还需要不断探索,建立一套完备的监督工作机制。
二、“三进三联系”工作法破冰监督难题、增强监督实效
2017年宜阳县人大常委会开始对监督工作进行调研,广泛征集人大代表、社会各界、“一府两院”意见和建议,初步建立了“三进三联系”工作机制,为提升人大监督效果、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尝试。
“三进”,即兼职委员进委室、乡镇人大主席进委室、骨干代表进委室。将15名兼职委员、16名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70名骨干代表,按照职业、特长等分配到人大相关委室协助开展工作,为委室开展活动、实施监督提供人员保障,有效解决开展监督工作人员不足、业务能力不强等难题,同时也增强了兼职委员、人大主席、人大代表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三联系”,即人大各委室联系委局、联系乡镇人大主席团、联系人大代表。一是建立委室联系委局工作制度。制定《关于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与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联系的意见》,人大各委室对口联系“一府一委两院”各单位、各部门,完善日常联系工作制度,从“及时报送文件材料”“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适时开展工作督查”“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四方面,对日常联系提出明确要求,实现了委室与委局日常工作联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建立委室联系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制度。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指导,定期听取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汇报,督促乡镇按时召开人代会、主席团会,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推动乡镇人大工作水平持续提升。三是建立委室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机制。以委室分包代表小组工作为载体,完善委室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定期与广大代表座谈交流,掌握代表思想动向,收集代表意见建议,督促代表履好职、尽好责。
三、“三进三联系”工作法积极推进、成效凸显
2017年6月9日宜阳县召开监督工作会议,印发《宜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与县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联系的意见(试行)》,开始实行“三进三联系”工作模式。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各项工作初见成效,较好解决了监督人员不足、工作联系不紧密、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制约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的问题,实现了监督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全覆盖,同时也调动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增强了“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对象的人大意识、法律意识,人大监督工作呈现良好的局面。一是工作积极性提升了。工作人员有了、工作内容具体了,各委室的工作积极性也调动起来了。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按时开展主题活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兼职委员、人大主席、各位代表通过参加委室活动,拓宽了知情知政渠道,履职积极性显著增(下转29页)(上接25页)强。二是工作联系加强了。各单位、各部门定期向委室报送信息、文件,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彻底改变了以前工作不联系、业务不沟通、监督不到位的尴尬局面,人大监督的权威性也得到了增强。三是监督意识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坚守“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寓监督于服务之中”的理念,监督的同时也是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的宣传与支持。“一府一委两院”相关部门对人大监督的认识发生了变化,部分单位由“被动监督”变为“邀请监督”,监督意识得到了加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等单位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对其工作进行视察监督,实现由被动监督到主动接受监督的转变。
人大监督工作永远在路上。“三进三联系”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了监督工作机制,激发了监督工作活力,增强了监督工作实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监督方式不够多、监督层次不够深、刚性手段运用不充分等问题,对此,宜阳县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继承发展、传承提高的原则,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断提高人大监督的工作水平,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