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2018-10-19

 10月16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宏凯主持召开汝阳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龙福、李小忠、李岩波、陈素霞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周彤,县法院院长郭燕燕列席会议。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实到2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汝阳县2018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汝阳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元至七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汝阳县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评议了汝阳县烟叶生产工作;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中不了解或者不理解的问题提出询问,相关负责人一一作出解答。

常宏凯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对评议意见认真研究处理,并按照要求,及时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县人大常委会。

列席会议的还有县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烟草局、环保局等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工业区人大联络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