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张松峰陈智宇免职的议案

2018-10-23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18条之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提请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1次会议免去:

张松峰洛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智宇洛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请予审议。

 

市长:刘宛康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