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10-23

——2018年8月28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全市法院近三年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判基本情况

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6095件,审结4938件。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177件,审结2319件。

(一)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不断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

一是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立案登记制的有关规定,凡是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行政争议,全部纳入行政案件受理范围。加强对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监督,定期开展行政诉讼立案专项检查,坚决查处不依法登记立案、不出具书面凭证、不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等行为,确保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820件,其中市中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437件。

二是积极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市中院先后研究出台《洛阳市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规定》和《补充规定》,对基层法院管辖的所有行政诉讼案件实行异地管辖,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对司法的干预,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原告在起诉时既可以选择异地法院管辖,也可以选择在当地法院起诉。原告胜诉案件在实体判决案件中占比提高9个百分点,行政审判公信力明显提升。

三是着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与市政府法制办沟通,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市政府及时出台《洛阳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规定在6类行政诉讼案件中,当事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亲自出庭应诉。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34.2%,增进了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信任。

四是深化行政审判方式改革。积极适应法官员额制改革要求,科学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改变法律文书由副庭长、庭长、主管院长层层签批的传统模式,由合议庭审判长直接签发,真正做到了“让审理者裁判”。正确处理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管的关系,明确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力清单,以流程管理系统和质效评估体系为依托,对审判流程运行情况进行查看、操作和监控,确保法官有权也不能任性。完善疑难案件专业讨论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案件评查委员会作用,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常规抽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倒逼法官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切实做到了“由裁判者负责”。

(二)发挥司法审查职能,深入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一是坚持严格司法,有效监督依法行政。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切实强化对行政权的司法监督,对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依法确认违法,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依法确认违法或责令限期履行,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率为24%。认真做好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工作,确保合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执行,违法行政行为坚决裁定不予执行。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案件111件,占受理非诉行政案件的2.4%。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切实支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审判支持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对于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坚决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和执法公信力。如嵩县某村村民组诉嵩县人民政府、洛阳市人民政府等林地确权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一案,该案所涉及的林地权属争议历时30余年,案情复杂,矛盾争议较大。市中院在受理该案后,认真调查研究该案具体情况,在结合相关法律、政策以及具体案情的基础上,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支持了嵩县人民政府及洛阳市人民政府的处理意见。

三是坚持良性互动,共同促进依法行政。不断健全司法建议工作机制,针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持续完善与行政机关的长效沟通机制,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通报涉诉情况,讲解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帮助提高行政机关法治意识、执法水平和应诉能力。近三年来,两级法院共为行政执法机关授课20余次。2016年5月,市中院联合市政府组织全市130余名执法部门负责人现场观摩行政案件开庭审理,取得良好效果。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严格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深入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诉讼服务。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利用新闻媒体、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公布行政案件信息,切实增强行政审判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生效行政裁判文书上网率达95%以上。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行政机关代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增进社会各界对行政审判的了解,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助力法治社会建设。

二是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坚持依法办案与多渠道化解行政争议并举,运用司法智慧、政治智慧妥善审理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社保等涉民生行政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16年以来,共审理相关案件4449件,占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总数的87.9%。在鲁建平等338人诉老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一案中,始终坚持服务城市建设和保障群众利益相平衡,主动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学者召开专家论证会,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诉讼、合理表达诉求,最大限度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推进行政纠纷多元化解。大力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坚持以诉调对接中心为平台,着力实现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合法自愿的前提下,运用协调、和解手段,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近三年来,以协调撤诉方式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130件,占已结一审行政案件的22.9%,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审判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结合法院实际,先后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提升洛阳法院气质”大讨论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格局、行规范、创一流”专题活动,不断加强行政审判部门党建工作,着力解决在法治信仰、司法理念、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恪守职业良知。

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紧紧围绕行政审判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参加最高法院举办的行政诉讼法视频培训班,着力提高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制作文书、沟通协调、化解矛盾的能力。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共举办各类行政审判培训10余期,受训干警300余人次,先后有8名干警荣获“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市中院行政庭、老城区法院行政庭、西工区法院行政庭、洛龙区法院行政庭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从严管理队伍,结合行政审判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司法教育,认真落实廉政监察员、司法巡查、审务督察、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利益冲突、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等制度,强化对司法权行使的内部监督,自觉规范和约束司法行为,确保行政法官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市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行政审判工作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案件办理质效有待提高。随着立案登记制和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行政案件大幅增长,但部分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力量严重不足,加之教育培训力度不够,部分法官的司法能力较弱,造成一些案件质效不高,尤其是审理周期较长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二是少数法官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问题依然存在,没有注重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在增进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的信任,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三是个别法官的司法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得不够牢固,践行群众路线方面不够深入,存在作风散漫、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审判的司法公信力。

同时,行政审判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持续加剧。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极大地方便了行政相对人行使诉权,但由于打行政官司成本低,一些当事人不能理性维权,出现了恶意诉讼、滥用诉权的现象,有的甚至变换不同地方重复起诉,耗费了大量审判资源,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案多人少矛盾。二是案件审理调处难度较大。从整体上讲,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行政诉讼的外部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仍有少数行政机关不能正确对待行政诉讼,存在应诉答辩不积极、不主动,在法定期限内不提供证据或不按要求提供证据、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等情形,影响了行政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行政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不断提升行政审判工作水平。

一是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各方面关心支持,不断优化司法环境。定期向党委、人大报告行政诉讼案件情况以及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争取党委、人大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领导、理解和支持。对于涉及社会稳定或重大敏感案件的处理,积极主动地向党委、人大汇报情况、反映困难、争取支持,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等做法,争取社会各界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坚持公开公正,不断提升行政审判工作质效。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审判管理,不断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庭审公开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方式,努力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完善繁简分流和速裁程序,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优质便捷的诉讼服务。着力做好审判调研工作,及时梳理、总结行政审判中的相关问题和经验,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典型案例汇编,为审判实践提供有益参考、借鉴,有效解决“同案不同判”的问题。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行政审判人员司法能力和水平。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切实加强行政审判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行政审判高质量。优化行政审判部门人员配置,强化对行政审判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不断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坚决防止机械办案、就案办案。

四是进一步完善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动机制,真正实现良性互动。及时从行政诉讼和执法难题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发现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提出完善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建立健全司法建议的跟踪、督促机制,着力提升司法建议工作实效。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行政审判工作关乎全面依法治国、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关乎群众合法权益、关乎法治政府建设。做好行政审判工作,人民法院责无旁贷,同时更需要人大代表的监督、关心和支持。全市法院将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行政审判工作,确保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举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加快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洛阳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