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8-10-25

一、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资金来源)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二)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5、绩效预算信息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7、国有资产信息 

(三)名词解释

二、正文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附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资金来源)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以上表格见附件:其中因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收入和支出,因此公开8表为空表。

(二)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1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任务、职能

 一是人大机关职责及任务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9个工委、3个办公室和2个派出机构等。主要任务及职责是:坚持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加强立法和监督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作用。

 二是人大机关人员构成情况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95人,参公事业编制9(编制在市党政机关综合事务管理处)人;在职职工88人,离退休人员106人。

 三是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认证履行人大立法、监督等职责,确保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平稳发展。

 2.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一是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499.38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2472.43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15.3万元,上级提前告知一般性转移支付11.65万元。

 二是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499.38万元,按用途分:工资福利支出1342.89万元,占53.73%;商品和服务支出209.56万元,占8.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58.01万元,占10.32%;项目支出688.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55%。

 2018年财政一般拨款预算支出2472.43万元。支出按用途分:工资福利支出1342.89万元,占54.31%;商品和服务支出209.56万元,占8.4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58.01万元,占10.44%;项目支出661.97万元,占26.78%。主要项目是:1.人代会经费170万元;2.常委会会议费10.2万元;3.人大立法专项经费17万元;4.代表视察调研40.8万元;5.12个工委外地学习考察调研、经费34万元;6.代表履职培训8.5万元;7.参加全国各类人大工作研讨会、列会经费9.35万元;8.机关办公楼邮政电信网路话费24.31万元;9.办公楼水电暖经费44.2万元;10.办公楼保安保洁费36.47万元;11.公务接待费62.9万元;12.公务用车运行费41.39万元;13.《洛阳人大》杂志编印经费12.75万元;14.法制讲座及12个工委全年执法检查评议阅卷业务培训和业务会议费23.8万元;15.7个专门委员会工作经费经费25.5万元;16.人大机关办公楼监控设施更新项目32.9万元等。

三是2018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预算为2499.38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为2472.43万元。比2017年度收入预算的2280.04万元增加了219.34万元,增幅8.8%。主要原因是个人部分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逐年标准提高。

3、2018年机关运行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市人大机关运行费安排预算支出196.74万元。

比2017年预算支出194.63万元增加2.1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安排支出情况是:公用经费62.3万元,工会经费16.17万元,福利费20.2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98.06万元。

4、“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及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4.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62.9万元,比上年同期年减少15%;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1.3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均为0元。减少原因是2018年市财政对项目经费统一核减%15.

5、绩效预算信息

2018年市人大机关对预算上报的22个涉及661.97万元,项目支出进行了认真实际的绩效评价,项目力求设置依据合理,社会效果良好。                                                                     

6、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市人大机关政府采购安排90.77万元,主要是保安保洁劳务费和劳务派遣人员服务费。

7、国有资产有关信息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市人大机关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8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8年 没有固定资产购置预算。               

(三)有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7.行政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邮电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2018年洛阳市人大常委会部门预算表(共8张) 25_152830_7947.xlsx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