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豫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小组第四组在洛开展活动

2018-10-31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和代表小组年度活动计划,10月23日下午,驻豫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小组第四组(洛阳和三门峡组)在洛阳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就自贸区、自创区建设,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视察。驻洛全国人大代表赵剡水、樊会涛、李红霞、羊毅、邢京龙、王绣、田克恭,驻三门峡全国人大代表李勤、宁建华参加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中阳,市委常委、副市长胡衡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松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曲海滨等参加相关活动。

代表们首先在驻豫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小组第四组“代表之家”——市人大机关426会议室进行了集中学习。会上书面印发了学习资料,市人大常委会吴中阳主任就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出要求。一是要坚定政治方向,树牢四个意识 人大代表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旗帜鲜明讲政治,突出“两个坚决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要突出学懂弄通做实,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精髓,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代表履职全过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二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和程序性都很强,涉及的领域很广,要求人大代表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水平、政策水平、法律水平和专业知识,具备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能力。要积极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要求,将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与履职学习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履职实效。三是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要深刻认识人大代表的神圣使命和重要职责,不断增强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尽心尽力履行好代表职责。代表大会期间,要认真参加会议,审议好各项工作报告,行使好选举权和表决权,提出高质量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闭会期间,要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反映人民呼声,同时按照全国人大、省人大的安排,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各项履职活动,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学习结束后,代表们一行实地察看了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北航科技园园区展厅,详细了解我市自贸区、自创区建设情况。在市法院,代表们到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观看执行工作宣传片,现场观摩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运作情况,听取市法院关于全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代表们一致认为,这次代表小组活动虽然时间不长,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令大家受益匪浅、收获颇丰,活动取得了预期目的。下一步将以此次小组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认真履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与重托。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尚荣彬、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主任梁洪有协助组织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