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2018-12-03

11月29日,偃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洪福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副主任付洪波、吴云霄、邓少波、刘凌君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1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宏伟、秦建有,市人民法院院长徐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段敬宇,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晓敏,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偃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修订草案)》。

会议表决批准了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偃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调整财政预算的议案》《偃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王朝辉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和《偃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批准暂时停止王朝辉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精准扶贫成果工作情况的报告》《偃师市审计局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018年接受评议单位工作报告及各评议工作组调研报告,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评议。市交通运输局公交车辆运行管理服务工作、市卫计委农村医疗机构管理服务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表决结果均为满意,市林业局首阳山森林公园改造提升工作表决结果为不满意。

会议结束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洪福就有关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马洪福指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积极适应新形势,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向好。马洪福强调,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健全机制,加强创新,确保新旧动能转换等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研判,深化供给侧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抓好风险防范,不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同时,要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提升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福祉。

关于人大评议工作,马洪福强调,开展评议工作是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监督与保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议工作的积极意义,认真组织、加强指导、按期交办、整改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进一步提升我市“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工作水平,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务求实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