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的初审意见

2018-12-27

——20181225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12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初审。12月18日,财政经济委员会将初审意见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建议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调整的原因及基本情况

今年受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和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市级税收增幅下行,预计税收减收,市级财力将出现缺口,加上必须保障“三保”等硬性支出,收支平衡面临较大压力。

本次预算调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8.4亿元,增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4亿元。预算调整后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96.2亿元减为87.8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4亿元。调整后市级收入总计324.5亿元,支出总计324.5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关于本次调整合法性审查情况

根据《预算法》第七章第67条第二款规定,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属于预算调整四种情况之一,市政府财政部门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初审认为,本次预算调整,符合《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实现市级财政收支平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本次预算调整方案。

为更好地完成2018年预算,做好财政工作,预算工作委员会建议: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预算执行,加快支出进度,保证完成全年支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