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

2018-12-28

—2018年12月25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为了全面了解掌握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10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四个视察组,分别由吴中阳主任、吉振华、雷雪芹、王松涛副主任带队,深入到2018年年底我市拟脱贫的伊川、洛宁、栾川、宜阳四个县,围绕产业扶贫、金融信贷、乡村旅游、来料加工、电商服务、基层党建等方面,对脱贫攻坚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视察,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分析研判,提出要求。在此基础上,11月14日,雷雪芹副主任组织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听取了市扶贫办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对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初审,原则同意该报告。12月18日,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将初审意见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同意该报告,决定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现将初审情况报告如下。

初审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始终站位全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筑牢产业支撑,激励扶贫扶志,落实精准要求,推进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经初步核算,2018年全市有11.7万名贫困人口达到脱贫退出条件,伊川、洛宁、栾川、宜阳四个县的各项指标均基本达到退出标准,预计能够顺利实现脱贫摘帽。

初审指出,虽然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工作进度不平衡、产业带动能力不够强、部分群众脱贫内生动力不足、对脱贫攻坚工作满意度还不够高、宣传力度需加大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初审建议,一是要紧盯脱贫目标,对照标准补齐短板,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和非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多措并举,重点突破。同时,要高度关注做好处于贫困边缘但未被评上贫困户的家庭的思想工作;二是要充分挖掘发挥自然资源优势,围绕种植、养殖、加工、沟域经济、乡村旅游等,培育引进龙头企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稳定增收;三是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突出志智双扶,不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调动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脱真贫、真脱贫的实效,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四是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部门资源,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关注、支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到2019年全面完成我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