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关于依法加强幼儿园建设的议案》的决议

2019-01-04

(2018年12月26日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昝宏仓所作的关于《关于依法加强幼儿园建设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经认真审议,决定将该议案的决议交市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

会议认为,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受到人大代表和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必须下大力气解决。

会议要求,洛阳市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幼儿园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讲政治的高度,用前瞻性的战略眼光,制定科学有效、内容具体、措施有力的工作方案,强力推进我市幼儿园建设,要在2020年底以前,普惠性幼儿园资源覆盖率不低于85%,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85%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一要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对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我市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要科学规划布局。市县两级政府要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应对学前教育需求高峰方案。要依法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切实把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成本,选定具体位置,明确服务范围,确定建设规模,确保优先建设。三要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要建立与学前教育发展相适应的投入增长机制,新增教育经费预算进一步向学前教育倾斜,使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比有明显提高,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逐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规范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评价,提高使用效益。四要强力推进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要全面落实《洛阳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大已规划幼儿园的建设力度;要梳理利用好闲置资源,用于幼儿园建设;要把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后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可以适当调整空置教育用地规划,建成公办幼儿园。五要加强监督检查。市政府要建立学前教育专项督查机制,严格落实中央、省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对普及普惠目标和第三期行动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听取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