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骆延军职务的通知

2019-01-08

洛阳市监察委员会:

根据赵会生主任《关于提请骆延军同志免职的议案》(洛监文〔2019〕1号),经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1月7日审议通过,免去:

骆延军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