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2019年1月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中阳主持会议。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补选吴中阳为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于会后依法报请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
会议经表决,免去骆延军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决定任命董现章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吕宗乐为洛阳市商务局局长,谢国玺为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张五一为洛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罗克振为洛阳市金融工作局局长,任卫杰为洛阳市信访局局长,王青春为洛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任命柳立兴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根据《洛阳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意见》要求,会上,新任命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