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冠瑜副主任主持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

2019-01-09

2019年1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冠瑜主持召开了《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推进会,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法工委以及市政府相关领导、市法制办、环保局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方案,刘冠瑜副主任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及人员明确认领任务,细化时间节点,扎实推进两部条例的修订工作,政府相关领导在会上做了表态发言。

刘冠瑜副主任最后强调,一是思想上要重视,修订不能与上位法相矛盾。二是工作上要认真,修订要具有一定的地方特点,把上位法和地方实际情况掌握透彻。三是过程要协同,起草过程中各方要提前介入、共同参与,把后期可能发现的问题提前解决。四是质效要精准,效率提高的同时要保证立法质量。五是责任要担起,人大和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共同把工作做到位、做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