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1月8日上午,偃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洪福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副主任付洪波、吴云霄、邓少波、刘凌君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7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宏伟,市人民法院院长徐朝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建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晓敏,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偃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偃师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时间的决定》《偃师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议程》和偃师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建议名单。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该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
会议听取了《偃师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偃师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相关文件。
会议决定任命武海军为偃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结束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洪福就有关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马洪福要求,要提高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作为一项法定义务和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健全完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落实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责任制,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督查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统筹谋划,全力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努力做到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
就如何开好偃师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马洪福强调,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总体思路,充分发挥来自人民、代表人民、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认真审查各项报告。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要求,切实增强开好本次大会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大会规范、有序、高效、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