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2019-01-10

2018年12月28日上午,洛宁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永林,副主任常京汉、郭保国、曲武成及21名委员,共25 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永林主持了本次会议。县政府县长周东柯,县监察委主任刘克见,县法院院长李海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公新民,县政府24个组成部门及督查局、国土局、产业集聚区、粮食局、总工会、农机局、烟草局、森林公安、旅游局、供电公司、民宗局、气象局、二轻公司、物资公司、石油公司、消防大队等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建议议程。会议分别接受了赵红艺和马怀庆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辞呈。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任命李建、李保国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颁发了任命书,进行了任前宪法宣誓;任命马飞飞等100人为县人民法院陪审员。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劵资金安排(草案)的议案和关于洛宁县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做出了关于批准洛宁县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和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