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尽责促发展 履职为民有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工作综述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展示新作为。2018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实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有序接替和创新发展。
强化政治引领
把牢政治方向
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行动上才能自觉。市人大常委会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刻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去年,市人大常委会主动向市委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22次,涉及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各方面。注重发挥好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确保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加强地方立法
推进法律实施
“在供热期间,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符合设计规范标准的卧室、起居室(厅)室温,不低于18摄氏度……”2018年,《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一经通过,便受到广泛关注,受到各方好评。
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市人大常委会紧扣我市改革发展大局,不断加强地方立法、法律实施监督和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立法,就要紧扣改革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把有限的立法资源用在关键处。《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对我市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15部法规进行了认真清理;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学前教育等深入开展立法调研,为今后制定相关法规奠定基础;对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不断强化司法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对《河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落实人大信访工作办法和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09件次。
围绕中心工作
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内在要求。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推动“两个高质量”和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督查、执法检查、走访座谈等多种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工作落实。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四河同治、三渠联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就是人大监督工作重点。
围绕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监督;围绕加强和改善民生进行监督;围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进行监督;围绕深化预算审查开展监督……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直面问题、动真碰硬,实现监督重点更突出、内容更精准、实效更明显。
发挥代表作用
增强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是党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很大程度上通过代表的素质、形象与作为来体现。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不断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机制、工作形式,组织160名新任代表进行集中培训,邀请代表200余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筛选出35件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建成省人大代表小组4个、市人大代表小组29个,通过组织代表异地视察、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加强履职管理等,不断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和履职实效,着力发挥代表在推进改革发展、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建设水平;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进一步推进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推进专门委员会建设,增加专职委员比例,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2018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呈现新亮点、实现新突破、展现新气象,为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奋力谱写浓墨重彩的洛阳篇章交出了优异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