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9年2月26日在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志军
2018年工作情况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人民群众新需求、检察职能新调整,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人代会决议,按照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工作要求,围绕市委“9+2”工作布局、“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转型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把讲政治落实到司法办案。
二、勇于担当顾大局,主动服务洛阳经济社会发展
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着力服务精准脱贫。
着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三、牢记宗旨为人民,努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严厉打击危害民生民利刑事犯罪。
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
大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成立专门机构,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
四、依法履职保稳定,全力推进平安洛阳建设
坚持加大力度与确保质量并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持打击犯罪与增进和谐并重,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坚持司法办案与促进治理并重,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五、强化监督提质效,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共利益
切实转变司法理念。
不断做优刑事诉讼监督。
持续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全面开展公益诉讼。
六、从严治检重自强,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切实加强素质能力建设。
七、接受监督促公开,始终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自觉接受相互制约监督。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大庆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之年,是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最高检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和省检察院“四个发展”思路体系,牢牢把握“落实、稳进、提升”工作总基调,加快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扎实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
二、坚持以服务大局为责任,助力洛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以司法为民为使命,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
四、坚持以转型发展为路径,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五、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质量。
六、坚持以过硬队伍为保障,夯实检察工作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