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代表议案94件

2019-03-01

 2月28日,记者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获悉,大会共收到代表议案94件,其中,属于城建交通方面的24件,财政经济方面的17件,教科文卫方面的23件,农业农村方面的10件,内务司法方面的17件,其他方面的3件。

 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代表们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奋力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议案。总体看议案质量较高,着眼全市发展大局,充分反映全市人民呼声和愿望。

 根据大会关于议案处理的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议案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由陈磊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的议案》,建议修订《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加强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查处,制定相应处罚办法和标准;开展犬只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宣传引导,使依法、文明养犬理念深入人心。

 由韦帅帅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培育、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村经济组织,促使其担当起农村经济发展生力军重任的议案》,建议立足我市农业特色,有计划培育壮大有代表性的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研究制定扶持政策,搭建服务平台,加强联系指导和信息技术联合;加强人才培养,鼓励支持有志之士投身农村经济组织建设。

 由牛佩伟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洛阳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的议案》,建议加强学前教育立法工作,制定《洛阳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建立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经费投入、设置标准、教师队伍建设、监管体系等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体制机制;切实解决公办性学前教育资源偏少,资源分配不够均衡、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由刘新安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物业管理企业及业主诚信系统平台的议案》,建议相关部门研究出台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建立管理平台,加强行业监管,将市民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情况纳入诚信管理范畴。

 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后认为,上述议案所提问题,是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情,经过努力是可以办到的。根据大会关于议案处理的规定,由大会主席团委托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调查研究,并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3个月内作出是否作为议案的审议决定。其余90件议案所提出的问题都很重要,但因其内容属于对我市有关方面工作的具体建议意见,或是正在规划办理中,或是近期内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建议将这90件议案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处理,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交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截至2月27日中午12时,大会共收到代表建议208件,随后收到的代表建议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一并交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