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19年2月23日在洛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8年10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这个报告,并在审议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会后,内务司法委员会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归纳整理后,以市人大常委会文件(洛人常〔2018〕47号)转交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
1月31日,市人民检察院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送内务司法委员会征求意见。
2月18日,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报告进行了专题研究,认为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高度重视,态度认真,报告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主动服务大局、全力服务群众、加强协作配合、加强队伍建设”等审议意见,逐条详细汇报了整改落实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下步重点工作打算,较好地回应了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
2月22日,内务司法委员会将意见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同意书面报告常委会本次会议。